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抗生:兆分之一·兄弟》极幻王十安 文案: 王兆与王一是对双胞胎,因为异卵,所以他们的数学及中国历史爱好者老爸以“兆分之一”为两兄弟命名。 亿亿为兆,纪念两次几亿分之一概率事件的相遇。 文化人开车,不拘一格。 十五岁那年分别,即将开往北方的客运车前,王兆凝视王一,深情款款:“一,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 王一鸭舌帽檐下的一双黑眼睛忽闪了一下,旋即转身,跳上车去。 “去死吧,变态。” 四五万字的短文,探讨性质,BE 此为《抗生》上篇,下篇主角为夏京与苗渺 内容标签: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王一,王兆 ┃ 配角: ┃ 其它: 第1章 兄弟   王兆与王一是对双胞胎,因为异卵,所以他们的数学及中国历史爱好者老爸以“兆分之一”为两兄弟命名。   亿亿为兆,纪念两次几亿分之一概率事件的相遇。   文化人开车,不拘一格。   如果他们的父亲能稍微不那么醉心于学术而忽略对家庭的责任,那么他们的母亲也就不会提出离婚,那么王一也就不会在十五岁的时候跟着她离开,也就不会在十七岁的时候变成“杨一”。   十五岁那年分别,即将开往北方的客运车前,王兆凝视王一,深情款款:   “一,我一辈子只爱你一个。”   王一鸭舌帽檐下的一双黑眼睛忽闪了一下,旋即转身,跳上车去。   “去死吧,变态。”   他的表情好似被强塞吃进一只肥大多汁的苍蝇,眉宇间扭曲成一团,王兆听见他丢下临别赠言,语气里满是嫌恶。   六月黄梅雨迷蒙,斑驳的破车门吱呀合上。   发动机轰隆隆启动,叹息般从排气管里喷出一股灰扑扑的浓烟,眨眼间逸散,汽油滴落在水洼,遂洇开一地金属光泽的五彩斑斓。   车突噜噜掉了个方向,一骑绝尘。   王兆高肿起的右脸颊青紫未消,站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湿淋淋地,江南初夏缠绵的湿热充盈鼻腔,他目送大客车远去,殷勤地大幅度挥手,笑容春光灿烂。   这一别,便是足足十载。   从前认识王兆王一两兄弟的人都啧啧称奇:同一天同一个娘胎里生出来的,怎么能天差地别到这种地步。   谈及王一,没人不说他的好,从长相到成绩到人缘再到运动能力,样样出类拔萃,活脱脱人口中十项全能的“别人家孩子”;但论及王兆,所有人则都摆出一副耐人寻味的表情,留下一句:“哦,他呀,呵。”   王一从小生得就比一般男孩高大壮实,俊眉朗目很是扎眼,排在一长溜初二未发育小男生的末尾,阳光下一头短发熠熠生辉,每天早操都叫邻班一票情窦初开的小姑娘移不开眼。回教室时身后一串悉悉索索咬耳朵的细语,一回头,穿校服扎马尾的姑娘们登时脸色绯红,小声娇笑着齐齐炸开:“他回头了他回头了!”   相比之下,王兆其貌不扬,瘦小,尖嘴猴腮,长长的乱发时刻挑战着教导主任的心理底线,走路习惯性佝偻背脊,脚跟不着地好似一具游魂在飘。每每有人瞥向他,他便噙着笑直勾勾回看,两边嘴角提线木偶般往上吊,似是十分开怀却又皮笑肉不笑,也不说话,光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人看,那笑容阴森森直叫人后背发凉心头发毛。看他的人心虚地移开眼去,过半晌再一抬头,王兆还托着腮阴笑地看向这边。此举在肝火旺盛的少年时代无异于挑衅,加上他非主流的外貌发型,更是等同浑身写满“欠扁”,他为此受过骂,挨过打,依旧我行我素,鼻血直流时还不忘笑嘻嘻瞪着人家,最后连小流氓也怕了他,见他都骂骂咧咧地绕道走,啐他一口道:“妈的晦气!”   兄弟俩在隔壁班,王兆总是听班主任夸隔壁王一同学的好,王一总是听班主任叹隔壁王兆同学的奇葩。课间在走廊上擦肩而过,谁也不和谁说话。   某次同学胖子勾着王一肩膀,扭身回头,目光追随那游魂般飘然远去的身影,嘿嘿坏笑,王一目不转睛,蹙眉轻“啧”一声,“看什么,走了”。胖子嘿嘿笑:“兄弟间的,招呼也不打。”王一白了他一眼,胖子笑笑,“好了,走了走了”,便勾着他往理科实验室晃去。   放学后男同学们吆五喝六地去操场踢足球,咸蛋黄似的夕阳在地平线上将落未落,余晖把绿荫场上的小伙子们的影子拉得很长。王一带球灵活地左闪右避连过两人,扬起操场边一片女生的惊呼,一脚远射,足球飞起一道略带弧形的线条,笔直弹入球网,球贴在网上飞旋一阵,“砰”,落地弹跳几下,滚开了。   队友的呐喊和围观女生们的尖叫霎时如热浪般席卷整座足球场,王一被同学围在正中狠捶胸口,他笑骂着,一把剥下了自己的夏季校服,挥舞过头顶沿绿茵场狂吼着飞跑开去,男生们撒丫子在后狂笑疯追,汗液如密集的雨点般飞溅,被金黄的余晖映照出水晶般的晶莹剔透。   有女孩红着脸给半裸的他递水,羞得眼不知往哪儿看,王一在其他男孩羡慕嫉妒恨的嘘声中大大方方接过,朗声道谢。   “接着来啊!”胖子一干人在球场上叫唤,“别想着泡妞了!”   眼前的姑娘顿时涨红成猪肝,一转头兔子似地蹬蹬跑开,身后又起一片哄笑,王一回头,冲那群人喊:“不踢了!我要回去了!”   “为什么啊?”   “明天考物理数学,你们不回家复习啊?”   胖子撇嘴:“靠!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王一在场边拧干上衣,抖了抖,回头:“我要回家了,你们啊,也都回去吧,省得到时候考不好刘老头一个个找你们家长,可别怪我没提醒你们。”   一人悻悻回身冲兄弟们一挥手:“散了散了,王一都不踢了,我们踢也没劲了,回去吧。”他又朝王一喊,“等考完还一块儿玩哦!”   王一把书包往肩头一甩,背着他们摆摆手:“必须的。”   王一学习好,但从不走“我哪怕不复习也能考好”的绿茶路线,他玩归玩,拼命学起来也不加掩饰,他的优秀大家有目共睹,更心服口服。他准确拿捏着“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与“同学眼中的好同学”的平衡,既不迂腐又不谄媚,他心里亮堂得很,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从来清清楚楚,因此上得了金榜下得了球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八面玲珑处处逢缘。   正往校门口走,忽听得背后胖子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叫喊:“我靠!你们快看!”   旋即四周惊呼此起彼伏,王一回头:“又怎么了?”。   见远远近近的同学们纷纷抬头仰望某处,张口结舌或捂嘴瞪圆了眼。   王一奇怪,便也顺着胖子所指方向往上一瞅,刹那眉头紧锁。   王兆坐在学校钟楼的塔尖上。   这事说奇也奇,从没有人能徒手爬到钟楼塔尖上去;说不奇也不奇,因为爬上去的是王兆。   王兆在学校有一江湖诨号,叫“王不怕死”,平日看着沉默孤僻存在感稀薄,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三不五时搞出的大新闻,那是桩桩震古烁今,特征都是不怕死。因为盯着小流氓看被打得脑袋开花早已是陈芝麻烂谷子,在体育课上爬旗杆摘顶端的国旗也是上学期的旧闻,最近有关于他的事件中流传较广的,当属他往学校后那间旱厕丢了一根火柴,结果引爆沼气,炸了个屎尿横飞,把厕所顶都掀翻了。   “操。”王一望着悠哉悠哉坐在塔尖的王兆,心中暗骂一句,丢下书包边随人群冲到钟楼之下。   钟楼足有二十几米高,四面塔尖均是陡峭的光滑斜坡,瘦猴似的王兆着一件尺码过大的白T恤,风鼓进T恤里烈烈作响,衣摆左右乱飘,把他塑造地真如一具白衣游魂,他悠然半躺在其中一面,展开一臂勾住塔顶心的避雷针借力。   那是何种境地啊,稍一闪失,便是足以粉身碎骨的万劫不复,底下人都吓白了脸色,仓皇地交头接耳,有人已屁滚尿流地去门卫室搬救兵,有人一脸煞白地朝他喊:“你别轻举妄动!”立刻被边上的同学狠掴后脑,“别叫!把他吓得掉下来你负责啊?”   可王兆却好似全然望不见听不着下头的骚动,眺望金色夕阳沉入地平线,若无其事地展展四肢,打了个呵欠。   所有人都或多或少惊慌失措,独独王一抱臂纹丝不动,默然仰望他那行事诡异的兄弟。胖子慌慌张张地一捅王一:“喂!现在怎么办啊?”   王一漠然斜看他一眼:“什么怎么办,等他自己下来啊。”   胖子急了:“我靠,这个高度,他真会摔死的!”   王一正视上方,与上头的王兆对上了眼,遥遥相望间,后者似笑非笑地扯了扯嘴角,王一咬着后槽牙,淡淡道:“死不了。”   他抱着双臂瞧王兆,神色阴晴不定,不轻不重地做了个口型:给、我、下、来。   说话间王兆扯动嘴角诡异一笑,紧接着便有了动作。   “嘶——”围观者集体倒抽凉气,只见王兆施施然起身,左手握住避雷针,竟以此为圆心沿钟塔顶边沿歪着身体慢慢踱起步来!一步,两步,三步,晃晃悠悠,好似半夜路边神志不清的醉汉。   好些女孩都吓哭了,抱在一起透过捂着眼的指缝往上偷摸看,王一好整以暇瞧着他,王兆也笑眯眯瞧着他,忽然王兆敛起笑容,一把放开了握住避雷针的手。   “啊!——”同学们惊声尖叫。   但王一仍旧气定神闲。“给、我、下、来”——他重复道。   王兆撇撇嘴,慢吞吞沿斜坡滑到塔尖边,两条腿悬下垂在半空,在底下一片近乎窒息的惊喘中身体一翻,双手扒住塔尖的缘,继而一个反向引体动作,身体往慢慢下坠,,随后晃腰带动双腿,直向前游魂似地飘去,倏然间晃进悬有大钟的阁楼,眨眼间整个没影了。   一操场登时炸开了锅,几十颗提在半空的心脏齐齐落回胸膛。   不大会儿,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大摇大摆地从钟楼走出,在众人的注目礼中插着兜一步三晃悠地往校门外飘远。   门卫大叔姗姗来迟,瞪着空无一人的钟楼:“谁爬楼了?这不没人吗?”这事没被校方抓现行,天黑大家又急着回家,一出轰轰烈烈的闹剧便就此作罢,再没人追究王兆的责任。   回家路上,胖子蹬着自行车追上王一,眼中还有些惊魂未定:“我靠,你的兄弟真他妈牛逼啊!你也牛逼,真不怕他摔死。”   王一心烦,加快了蹬车速度,变速山地车呲溜一下甩开了胖子:“他就这个逼样!我怕个屁,哪天他死了我都不奇怪。”   大家私底下都说王一怪可怜的,好端端的品学兼优的尖子生,怎么就摊上这么个捅事篓子弟弟。老王家一定是上辈子同时积了天大的德又作了天大的恶,才能同时生下王兆和王一两个孩子。   王兆回家时已是天黑,王一早吃过晚饭半躺在上铺看书复习功课。听见房门外响动,王一眼皮都不动一下,房门开,王兆提着纸片般的书包走进来,像是没看见王一似的,径直把书包往地上一丢,一屁股就朝下铺床上坐。   “关门。”上头的王一终于出声,平声平调。   王兆起身关门,回身跑去衣柜前脱沾满尘土的白T恤,两排形状分明的肋排骨隔着薄薄皮肤突兀出来,手臂细瘦,好似一折就能断,大大小小的新伤旧伤爬满身体,烟头烫的圆孔,拳打脚踢留下的淤青,还有圆规头扎出的伤口,在少年纸一样苍白的皮肤上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要换出去换。”王兆正要脱长裤,王一又出声。   王兆没说什么,拿上赶紧衣裤,出门去卫生间了。   不大的房间住着兄弟两人,一张上下铺便占据了四分之一的面积,再一人一张书桌,加一个衣柜,余下逼仄的空地也只够人转个身。父母都是科研工作者,社会地位虽高但收入却不太好看,买不起三居室的房子,只好委屈兄弟俩十几年如一日地挤在一起。王兆无所谓,王一却日渐不痛快,十几岁的少年已经开始形成“独立”、“隐私”的概念,总希望能拥有自己的小空间,特别是对自己看不顺眼的人,就更不情愿将生活毫无保留地分享出来。   王一回来了,头发湿漉漉地滴着水,他胡乱摸了一把脸,拉开桌椅拧开台灯,在书桌前不知捣鼓起什么东西,瓶瓶罐罐,剪刀钳子,闹出不小的动静。   王一斜看了他好几眼,只见他背后嶙峋的脊椎骨如一卷线轴,左右两扇肩胛骨透露一股说不出的沧桑感,王一喊他:“喂。”   王兆闻声回头,两只笑意盈盈的眼睛向上望来:“嗯?”   王一讨厌他这么看自己,别开眼,目不转睛盯书中一道例题,脸不黑不红地问:“你今天唱的又是哪一出?”   “哪一出?”王兆故作不明白,浮夸地作苦思冥想状,又阴测测柔声笑问,“你说什么呀?”   “我看你又是皮痒了。”王一不动眉平板着脸,沉沉甩出一句。   王一听罢,神色如前,不为所动地看他半晌,见他再没下文,又带着那一脸阴森的笑转回身去了。   “一啊,”王一听见他一如既往,用那独有的轻而贱兮兮的声音问,“你爱不爱我?”   王一“唰啦”把书翻过一页,咬着后槽牙道:“滚开,死变态。”   王兆“呵呵”乐了几声,手头忙碌仍旧不停,线轴似突兀的脊椎时不时向前弯曲。   透过他细瘦手臂的缝隙,王一瞄见他正在捣鼓一堆灰漆漆的粉末,从一个保健品胶囊瓶抖进另一个稍大的牛奶玻璃瓶中,粒粒屑屑隐约折射出金属感的银光。知晓他行径一贯荒诞不经非常人能理解,王一对此见怪不怪,更漠不关心他在捣鼓什么,瞥几眼便重新将注意力放回手头的书本。   十一点熄灯,夜深人静,老空调将冷风呼呼送入室内,王一听见黑暗中下铺上躺的人卷着毛巾毯辗转反侧,伴着压抑克制的倒抽气声,他每每一翻身,上下铺一体的床便跟着晃动不止,王一逐渐不耐,闭着眼踹了一脚床尾,床如惊雷般嗡嗡炸响了一下,共振直从上铺床尾导入下铺。   “给我睡觉。”   王一的声音不大,却带有不容置疑的威严。此话一出,下铺果然安分,再无响动,王一拉上被子,很快坠入梦乡。 第2章 变态   早晨起床,王一起身,攀住上铺边一条横杆一跃而下,落地才发现王兆已不知所踪。   他走出房门,见父母正在为一点小事拌嘴,他习以为常地以吵闹声为背景吃下两片面包,洗漱穿戴,提起书包,招呼也不打地穿鞋出门。   山地车在高低不平的捷径小路穿梭,于泥土中留下一道深刻的车辙,不远处及腰芦苇荡随风飘荡,暑气隐隐然裹在夏季晨风中,他见路前纠结着一条蚯蚓,正在奋力蠕动向前,王一微调车把,起身一蹬,车轮狠狠碾过小蚯蚓绵软的身躯,泥浆般浑浊的汁液爆浆溅开。   他心情愉悦起来,不自觉哼唱小调,车轮滚滚,很快将小蚯蚓的□□在路面上揩拭干净。   途径学校后门,见三名小混混模样的少年正堵着墙根,嘴里喷着“X你老母快掏钱”之类的粗话,拳打脚踢,似在围殴什么人。   王一见状,一声断喝:“喂!你们干什么!”   便跳下自行车,挥手把车往边上一搁,“咣当”巨响,车应声倒地,车轮在半空生风空转,链条咯啦啦,三个小混混循声回望,不约而同顿时一僵。   三人本也是这初中的学生,并非什么社会地痞,见来人人高马大,来势汹汹,一下便虚了,为首一人矮矮胖胖,色厉内荏地抬头瞪王一,叫道:“不关,不关你的事,走开点!”   王一往三人身后略略一瞥,看清角落里被害者,旋即沉着脸顺次慢慢扫过三人,目光虽朝下看,头却不动,抿着嘴抱起双臂来,继而竟一步一步向三人靠近,矮胖的小子明显一哆嗦,不由自主往后一退,王一个头超出同龄人,居高临下带着骇人的压迫感逼去,丝毫不把对方的人数优势放在眼里。   “你你你想干什么?”矮胖小子目露惊恐,大喊。   王一站定在他面前,瞪视那人的眼神竟有几分超越年龄的狠辣暴戾,伸出一指,教训孙子般照着他的脑门戳了戳,居然戳得对面堪堪一个趔趄,矮胖小子一时被震慑地动弹不得,腿肚子打哆嗦,王一一字一句道,“有种的来和我干架,我奉陪到底,欺负他算个屁的本事,怎么了?怎么不动手,看见我就怕了?”   矮胖小子和同伙的表情似乎是快吓尿了。   正在僵持,忽然背后一声:“你们几个!”   原来是学校门卫,正要来后门开锁,见此景觉出不对,便厉声询问。   王一抱臂慢慢回身,迅速收拾神态,对那人报告:“叔叔,这几个人欺负同学,围着他打骂,还要钱。”   三人很快一身腱子肉的门卫大叔捉小鸡似地提走了。   王一望着那四人远去的背影,回身斜眼瞧仍缩在角落里的人,冷哼一声:“哼,没种的,还是男的吗?他们打你,你他妈不会打回去?”   面对王一的嘲讽,角落里的王兆像是没听到一般,兀自带一脸诡异又欠揍的笑,缓缓用白T恤的袖管抹去脸上灰尘,站起身来提上书包,越过王一游魂一般飘进学校去了。王一也不再理他,反身扶起自行车,拐进了学校的停车棚。   全校都知道,初二有个叫王兆的,挨打从不还手,不管打他的是谁。他甚至连反抗的意图都不曾表示,只会冲人一声不吭地笑。他好欺负是共识,但他的笑渗人也是共识,现在除非实在找不到人,否则一般混混也不愿找上他触霉头。今天看来是那三人实在缺零花钱,所以甚至不惜打劫王兆。   当天三个小混混遭到警告处分,王一又一次成为了学校公开表扬的对象。隔天的升旗仪式上,国民白马王子在主席台上字正腔圆地发表讲话:   “我们要时刻谨记校训校规,友爱同学,见义勇为,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将自己是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的事实牢记于心……”   前头女生眼里的桃红爱心快要泛滥成一片汪洋,站在男生第一排的王兆意味不明地噙着笑,跟着大伙儿一块鼓掌,那三个先前问他讨钱的不良少年在隔壁嘟嘟囔囔,面色不善。   午后,天空阴云密布,看样子似是酝酿着一场暴雨,满教室沙沙笔尖划拉在纸张上的声响听得人上下眼皮不自觉打架。   临考试结束三十分钟,同学们还咬牙奋笔疾书,只有王一早早写完,游哉托腮临窗远眺,无聊之中把手中水笔转得眼花缭乱,脑补那是一柄传说中的屠龙宝剑,而他于千军万马中使着旋风斩,正将一圈敌人的脑袋削下来,脑浆子飞溅的场景叫他热血沸腾。   “王一,”他的同桌在桌板下轻轻用胳膊肘捅他,带着一头汗小声央求,“借我抄抄。”   王一听罢,不动声色地拿开遮住半张试卷的手臂,把卷子向他推了推,同桌登时如获大赦,捉笔埋头苦抄。   空气里暴雨的气息越来越浓,忽地“轰隆”一声巨响不期而至,几乎撼天动地。   打雷?所有人皆是一惊,满屋子垂着的脑袋呼啦一下齐齐抬起,往窗外望。   王一也循声望去,眼睛转到钟楼,登时目瞪口呆。   “我靠!”后座的胖子首先拍桌子大喊,“我的亲娘啊!”   只见窗外电闪雷鸣中,钟楼塔尖蓦然爆发出耀眼白光,那丛白光宛如一座会冒光的喷泉般,源源不断涌出令人炫目的火星子,中间像是有一剧烈作用的反应堆,迸发炙热滚烫的反应物碎片,碎片纷纷摔到陡峭的塔尖斜坡,继而炸裂开去,分裂成更小的灼热发光的碎块,一路摔下钟楼,在空中降温为黑色小点,最终坠入花坛。塔顶好一阵火光冲天,熊熊烈焰把避雷针尖融化,铁水如岩浆般流下,“砰”地又炸开,成了千万零落火星子中的一员。   所幸暴雨适时到来,浇灭了这场突如其来的小火灾,唯余塔顶青烟袅袅,很快消散于磅礴大雨之中。   所有考生再无心考试,叽叽喳喳在教室乱作一团,趴在窗玻璃上一个劲往外看,窗外风雨交加,大喇叭里教导主沙皮似的嗓子一遍遍地喊:“请同学们回座位完成考试,请同学们回座位完成考试,请同学们回座位完成考试……”   所有人都在震惊中疑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有王一脸色如此刻的天空一般阴云密布,一言不发地一使劲,竟单手折断了手中一支塑料管的水笔。   一定又是王兆那个惹祸精搞的鬼,根本不做第二人想。   王一当即站起抽出被同桌压住的试卷,顾不上同桌哀求的目光,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讲台:“交卷。”他对女老师说,便径直把试卷往台上一放,扭身冲出了教室。   他一路冒雨骑回家中,二话不说甩下山地车,冲进房间,只见属于王兆的书桌上留着那装满粉末的牛奶玻璃瓶,王一浑身滴着水拿起来细看,旋即气得七窍生烟:铝热剂。   昨天这家伙才爬到上头去,这下任何上过初中化学课的人都推理得出,是谁利用雷电在钟楼顶引发了一场铝热反应了。   王一脸色可怖至极,闷声将瓶中东西一股脑倒入下水道,“当”地闷响牛奶瓶落入垃圾桶,他复又出门,重重甩上防盗门,冒着风雨一路骑回学校。   及至到校,一场考试已结束,不知谁走漏了风声说王兆曾于昨晚攀爬钟楼,这会儿他已被火速召唤到教导处,中场休息时同学们议论纷纷,都在讨论方才的小火灾和王兆。   落汤鸡一般的王一面色沉着,迅速而安静地去教室取过自己的书包,一股脑倒出里头的书本及文具,接着戴上校服外套的帽兜,垂头趁乱混入王兆教室,见人不备把空书包往末排王兆的座位上一丢,又眼疾手快地取过王兆的书包,在周围人察觉前便已同来时一样旋风般急急遁走。   学校终是没法定王兆的罪,面对质问,他始终噙着浅笑,晃悠一条腿,若无其事:“我是爬过楼,但火又不是我放的,我刚才不是在教室里考试吗?大家都可以作证的。定时爆zha物?怎么可能,老师,定罪要讲证据的,什么爆zha物,又凭什么说是我放上去的?”   教导主任黑着脸杀到教室翻王兆同学的书包,空空如也的书包中只翻出一包餐巾纸。   “爬钟楼!记一次过!明天叫你家长来学校!你现在回去接着考试!”末了,无计可施的教导主任只好变着法给他按一个罪名,但怎么说都比纵火情节轻多了。   全校无人不对此事关切,除了王一,他草草擦干身体,在教室一片沸反盈天的闹哄中镇定自若,左手捧书温习物理,右手捉笔圈点勾画,俨然已经入定。   胖子在背后捅了他一下:“嘿!你说是他放的火吗?”   王一头也不回,冷淡道:“不知道,别烦我,我复习呢。”   胖子不依不饶凑过脑袋,搭他肩头:“嘿呀,他是你弟诶!你怎么能不知道呢?”   王一拨开他的头,不耐烦道:“我们一天到晚都不说话,我怎么可能知道他想什么。”   胖子悻悻然缩回,咂嘴:“啧,兄弟如手足,你真冷漠。”   王一回头:“你要是哪天也摊上这么个兄弟,看你还热不热情得起来!”   看他是真有些光火,胖子立刻讪笑道:“哎呀,不是不是,我就是开玩笑,你什么为人,我们还不清楚吗?好了好了,我错了,你是有苦衷的,我知道。”   王一挑起眉毛,不言不语地转回头继续看书。   第二场考试结束时雨过天晴,身上湿透的衣服已是半干,王一和胖子等人勾肩搭背,沿楼道拾级而下,嘻嘻哈哈谈论着最新的《暗黑破坏神》哪能买到盗版碟,不时你拍我一记,我掴你一掌,笑骂间气氛一片解脱了的轻松。   王兆一瘸一拐地出现在楼梯转角,一伙人不约而同沉默了,众人看看拦在路中的王兆,又看看王一,都有些不知所措。   “你们先下去吧,我马上就来。”王一大力拍了拍胖子厚实的背脊,爽快对众人道,“先去占个好位置,免得被别班抢了去。”   众人相互看上几眼,便放开王一簇拥着迅速消失在楼道。   待杂乱的脚步消匿,王一敛起笑容,站在七八格楼梯上悠悠抱起双臂,气势不怒自威,他眯眼瞧了王兆半晌,慢慢说道:“我看你就是嫌自己命太长。”   王兆仍旧是那捉摸不透的阴森笑容,仰头佝偻着背,向上将手中轻飘飘的书包一递:“还你。”   王一不接,却一把拉开自己手中的书包拉链,里头露出一小节土黄色的圆筒状物体,慢条斯理地问:“你来说说,这是什么?”   王兆呲笑,坦荡回答:“雷eee管。”   王一又冷眼看了他好半天:“哦,然后呢,你哪来的雷eee管。”   “自己做的。”   “哦,好极了,做了干什么?”   他问得波澜不惊,冷冽的语调好似包藏千万把冷冽的利刃,双眼直射来两道叫人无所遁形的犀利锋芒:“炸学校,还是炸家里,还是炸了我?”   王兆不语,笑眯眯负手盯着他瞧。   两名少年一上一下,久久对视,沉默如粘稠的泥浆般填满楼道,那是一种令人难以喘息的压抑。   蓦地,王一“滋啦”一下合上拉链,“啪”,将装有□□的书包甩上肩头,便看也不朝王兆多看一眼,不紧不慢地一级级走下楼梯,擦肩而过的瞬间,他淡淡丢下一句:   “今天早点回来。”   王兆始终目视前方,笑容可掬地回答:“哦。”他又问已走开数米远的王一,“你爱不爱我?”   王兆没有回头:“滚,死变态。”   王兆后来还是被学校开除了,因为他用两袋面粉加打火机炸了学校附近的一间小仓库。那回他带着一种颇具英雄主义色彩的气魄,当几十号人面引燃粉尘,还在火光中张狂地大笑,这下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他,他就此辍学,成为小无业游民,成天在房里捣鼓那些莫名其妙的东西。   再后来,他们的父母离异,兄弟两人各自跟随父母分开,一个留在本地,一个去了北方,从此两厢杳无音信。   王一原以为王兆会主动联系自己,可竟然没有。他口口声声说爱,可一旦消失,也如此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意料之外,可推敲王兆的性格,倒也在情理之中。   十年后,从公安大学毕业成为刑警的杨一偶尔也会想,王兆那个家伙现在在干嘛,他那样一个闷骚型的反社会人格,想必不可能安分守己,对爆炸的喜爱近乎偏执的他肯定要搞出不少幺蛾子,说不定早已坐牢去了,甚至早已掉了脑袋,这样也不奇怪,因为他本来就不怕死。   可如果万一他们还能相见,不知道彼此还能不能认出来,他变了很多,大概王兆也是。 第3章 重逢   A城锦绣区中央一座高级公寓楼的卧室里,一名中年男人静静陷在床中,下身盖了条薄毯。   室内空调打得很低,窗外日头如火,透过厚厚窗帘的缝隙斜刺进来,依旧炫目非常。男人面部沟壑纵横,泛出极端病态的蜡黄,眼睛浑浊得好似笼罩在一层厚厚雾霭之下,他咳了两声,又破风箱似地张大嘴巴喘息,那情状,宛如一条离水后濒死的鱼。   “不要紧张,没事的。”   他身边传来一年轻男子的宽慰,略显阴柔的声线与一屋子的晦暗死气相得益彰。   年轻男子一身与时令不匹且过于肥大的白衣,挂在他瘦骨嶙峋的身体上,松松垮垮,显得十分行为艺术,他坐在中年男人床边的椅子上,噙着温柔而森然的浅笑,轻轻伸手去挽床上男人的袖子管。别在耳后的长发垂落下来,遂见一片没有光泽的黑,这黑衬得他雪白的衣裤更雪白,苍白的面色更苍白,窗帘间隙刺进来的一缕阳光泼洒在他的身后,背光中佝偻的身影被勾勒出一道暧昧的边缘。   床上病入膏肓的男人恍惚一念间,竟觉得这人真是阎王身边勾魂索命的白无常。   年轻男子为他一圈圈卷上袖管,每一圈都细致均匀,罢了交叠双手十指,倾身凑到耳边,不紧不慢地轻声问:“你准备好了吗?”   中年男人深吸一口气,犹如破风箱被重重拉了一记,他望天花板中冰晶般的水晶吊灯,缓缓将气叹出:“好了。”   听到回答,年轻男子这才从脚边的手提箱里取出三支药剂和一支针筒来,他依次将药剂抽入针管,继而竖起弹了弹,震荡中小气泡被驱赶而出。   目睹这一举动的中年男人滑稽地笑了,哑着嗓子:“都到这时候了,有没有气泡又有什么所谓呢?”   年轻男子闻言也笑了一下,缓缓摇头,幽幽道:“两码事。”   用皮筋管束住肱肌,紫红色的血管旋即暴突,年轻男子用镊子夹起一块酒精棉,又细致地擦拭起即将注射部位的表皮。   中年男人又开口:“不用消毒了,没有意义了。”   可年轻男人却仍旧摇摇头:“这是两码事,死亡一生只有一次,弄错了方式,就没有机会让你活了重死一遍。如果你是个不追究自己死因的人,也就没必要找上我。死亡是很隆重的,先生。”   “呵。”中年男人像是呜咽又像是嗤笑般挤出一声,闭上了双眼,由着他去了。   “生亦何欢,死亦何惧呐。”生命的终点,男人喟叹。   针头扎入血管,淡黄液体被匀速推入。   □□眨眼间随血液流遍全身,随后那一分多钟的静谧被外界孤立,时间流逝与万物出现了断层,窗外似有阵阵蝉鸣,还有不知是什么鸟类的婉转啼叫,好像已经过去很久很久,可一切结束时也不过短短一瞬。   拔出针头时,床上的中年男人双目紧闭,没了生气,只有手指还因血管反射性的收缩而痉挛不止。   结束了,死神收割走一个灵魂。   王兆几不可闻地呼气,脸上笑容依旧,默然收拾器具,一件件放回手提箱,最后,拉上薄毯盖过了这具还温暖的尸体。   打开房门的一刹那,热浪爆炸般扑面而来,背后的寒冷与面前的炙热宛若处于冰霜与烈焰交锋的战场。王兆从从容容地在玄关换鞋,后跟点地蹬了蹬,开门离去。外头烈日灼灼,他眯起眼,抬头透过指缝遥望掠过高原苍穹的白鸽,咕咕咏唱着人类一厢情愿赋寓以“和平”的歌谣。   人总喜欢自作多情给各种事物套上意义,或是说枷锁。活物也好,死物也好,生也好,死也好,无不拖拽着远超其本身内在的繁杂延伸,不堪重负地承载着莫名而生又颠扑不破的神圣。   他回到住处,点燃一支烟但不抽,在八月盛夏的夜幕下凝望白烟袅袅婷婷,直到长长的灰烬承受不了地心引力猝然坠地,他才掐灭烟蒂,将它拴在绳子一头,悬挂在窗前。   夜风来袭,拂动长长短短一片,十几枚烟蒂互相碰撞在一起,奏响一支无声的安魂曲。   调任A城第一天,杨一站直身体,标枪一般挺拔,朗声对面前的专案组同事做自我介绍:   “我叫杨一,从今天开始将与各位共事一段时间,请多指教!”   罢了脱帽,毕恭毕敬鞠了一躬。   身着警服的他帅气逼人,数年如一日不懈的操练塑造出一副钢筋铁骨,短袖警服下两条胳膊肌肉虬结,撑得袖口鼓胀如一道紧卡的箍,他鞠完一躬抬起头来,目光炯炯,眉宇间尽是凛然正气。   组长魏海林满脸层峦叠嶂的褶子,笑开了花,在边上拍拍杨一后背,用陈年烟酒嗓隆重介绍:“别看小杨年纪轻轻,去年312火车站特大恐袭中,他身为一个见习警员,一人击毙了两名歹徒,击伤三名,后来子弹打光,又徒手击倒两人,自己背上被人用西瓜刀砍了一刀还不下火线,坚持战斗,多少老警察都没他勇猛嗬!”   周围果不其然腾起一小片惊叹,杨一立即谦逊地摆摆手,笑道:“不不,这点功绩,不足挂齿,为了维护国家安定嘛,当时是个警察都会往前冲的。”   与专案组同事一一握手时,一名与杨一年纪相仿的男青年露齿而笑,伸出一指来回点点两人:“杨一,我们同届的校友。”   杨一一怔,因回忆不起面前青年的面容而略有迟疑,犹豫间男青年开口:“你不认识我正常,但我认识你,”他皮肤黝黑,圆眼浓眉,说话时嘴不自觉地微往外撅,颇有几分稚气未脱的感觉,“你是公安大学的名人嘛。”   杨一立即客气否认:“哪里的事,普通学生罢了。”   “嗨,别谦虚,当年这人啊,”青年指着杨一,对四周同事咋呼道,“明明高考成绩能进清北,愣是要报我们学校,头脑灵光也就不说了,妈的身体素质还厉害得不行,据说大学四年就没一个人能在任何项目上单挑赢他,更过分的是长得还帅,公安大学本来就没几个姑娘,全都喜欢他一个,简直天理难容。”   同事们发出啧啧赞叹,杨一故作羞赧地垂头:“你言过其实了。”   “句句属实。”男青年又露齿一笑,大方伸出手,“我叫雷霆,雷霆万钧的雷霆。”   杨一笑着握上他的手:“好名字,一听就像个警察。”   一名文员妹子不失时机道:“性格可就差点意思了,有时候婆婆妈妈的,连我都嫌烦。”   雷霆转头,羞恼地说:“我天枰座,不就选奶茶的时候犯选择恐惧症了吗?有没有点包容心啊?”   大伙儿一块儿笑,笑声热烈,杨一于是也附和着笑得开怀,把嘴扯到恰好的弧度,弯起眼睛,“哈哈哈”地发出笑声。   收拾办公桌时,坐在对面的雷霆问他:“诶,杨一,你当初为什么要报考公安大学啊?当警察又累又苦,还容易丧命,像你,连西瓜刀都挨过了,我当初是因为文化课不行才当的警察,说实在的你头脑这么好,干什么不行啊,当个商界精英什么的不是躺着赚钱,干嘛非要想不开干这个?”   杨一正用纸巾擦办公桌,闻言冲他挑眉:“我思想觉悟高啊,以保家卫国为己任,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是不是?”   雷霆嗤笑一声:“哈哟,这话说的,一股陈年迂腐的套话霉味。”   “行,告诉你实话,”杨一挤眼睛,“我呀,从小有一个理想,就是霸占全校女生,别的学校女生太多了,霸占不过来,也就公安学校这种和尚庙比较容易实行,所以考虑再三,就决定来这儿了。”   雷霆满脸不信,笑着撇嘴顺势道:“哟,看不出来,你这人表面一本正经,原来是个淫棍色魔啊。”   “食色性也。”杨一隔着两米开外将纸巾投入垃圾桶,转头问雷霆,“诶,兄弟,你们这里,新人欢迎会搞不搞的?”   雷霆一愣,随即哈哈一笑,点头:“搞,今晚正好有空,叫大家一起喝酒去?”   杨一:“那必须走起啊。”   杨一飞快融入了新的环境,当晚酒酣耳热之际便与男同事们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第二天上班热络地互相打招呼,彼此以绰号相称,交换香烟时开两句荤话,毫无芥蒂的感觉仿佛他早在很久之前便是这里的一分子。   他从小就有这本事,只要他想,就没人不喜欢他,对他来说,讨人欢心实在太过容易,早与呼吸一样稀松平常。   一个月前,A城东宁区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三起凶杀案,死者均为成年男性,无一例外死于□□注射中毒,警方初步断定此乃同一人所实施的连环杀人案。杨一所加入的这个专案组,正是为了侦破此案而临时成军,组员包括杨一在内共七人,杨一被魏海林指派与雷霆搭档。   他初来乍到,接到的第一个任务便是去戈羽路调查取证。   “嘿,杨sir你看。”烈日当空,雷霆胳膊肘碰碰身边的杨一,捂着鼻子又打出一个喷嚏,继而指着街角一家不起眼的小杂货铺,“你瞧瞧,这店什么名啊?有这么起名的吗?”   杨一虽入组较晚,警衔却比雷霆高出一级,顺理成章成了两人小分队的长官,雷霆由此戏谑地称呼他为“杨sir”。   杨一手盖在眉毛上遮阳,正四处打量戈羽路周边地形,闻言循着雷霆所指望去,不禁也乐了:“嘿哟,这店主心可真大。取这名,谁敢光顾啊。”   戈羽路是一条不长的狭小街道,非机动车不能通过,前后被两个施工工地夹在中间,终日饱受冲击钻和起重机噪声的滋扰,尘土飞扬,PM2.5严重超标,雷霆一下车便犯了鼻炎,喷嚏不止。小路破败不堪,多数住户与沿街商户早早迁走,被挖掘机凿穿了屋顶四壁,徒留画有“拆”字的残垣破壁记载沧桑,各种生活垃圾镶嵌在乱石堆中,都蒙了一层厚灰。   如此萧条的街道,居然还留有一间商铺苟延残喘,一眼望去灰头土脸,杵在一片废墟中显得可怜,但柜台玻璃倒是明亮洁净,一旁“矿泉水香烟”的店招被卷着黄沙的大风吹得飘来荡去,颜色看起来还很鲜艳,显然是新挂上去不久的。   锈迹斑斑的卷帘门上方,白油漆写有几个歪斜的大字:安乐杂货店。   安乐本是不折不扣的好词,意指安宁祥和,但就像“□□”被“□□□□”祸害,“高潮”被“性高潮”连累,“安乐”早已被“安乐死”坑成了指代死亡的忌讳。   把店开在这里也就算了,居然还取名“安乐”,店主可谓骨骼惊奇,存心自断财路不想赚钱。   “走,过去问问。”杨一说。   “好嘞。”雷霆回应。   两人之所以来这,是因为昨天案情刚取得进展,从戈羽路前方十字路口的道路监视器调出的画面显示,连环杀人案的三名被害人都曾在死亡前一天出现于那处,且都步履匆匆地往同一方向赶,那便是戈羽路。因此两人受命前来调查取证,希望能找到一两个目击证人,摸出些有价值的线索。   到了才知道,这方圆百米人迹罕至,能找到一家可以问话的实属不易,杨一同雷霆并肩往那废墟中的奇葩小店走,心头都有些雀跃。   破败的小店近了,才发现半开放式的柜台前不明所以地悬着一溜香烟蒂头,用粉色的塑料包装绳草草打个结,线一头用凤尾夹夹在窗框上缘,一头垂下,绳子间隔长短皆参差不齐,飘飘然在风里打转,像一群不会发响的风铃。   而更奇怪的是,柜台下整整齐齐摆放的是清一色的黄鹤楼,后边立式冰柜里码放的是清一色的娃哈哈矿泉水,除此之外,目之所及,再无他物。   杨一当时就想:真是怪店。   驻足片刻不见店主,“没人?”雷霆嘀咕,探头往里张望,旋即惊喜叫道,“有人有人,里面有人的。”   杨一便也跟着他往里张望,遂见被冰柜挡住的过道只露堪堪一条缝,有个穿白衣的身影一晃而过,转身时,那人披肩黑发在半空旋开一道不大的圆弧。   那一瞬间,杨一的心脏好似被捏了一把,呼吸阻滞,忽觉八月的骄阳如此令人晕眩。   他想,不会吧。   “老板,你好。”雷霆高声冲里头打招呼。   杨一听见店里慢慢靠近的脚步,一步,两步,三步,每一个步子都是慢条斯理的拖沓,脑中勾勒出那人十五岁模样的同时他的名字蜂鸣般响彻意识,心随之砰砰跳动,随着来人渐近的步子将胸擂得发胀。   “要买什么?”   一个声音幽然从黑黢黢的阴影中飘来,当时分明烈日似火,一声不轻不重的问话却给整个世界降了温。   “你好,我们是……”   “我买烟。”   雷霆一脸错愕地转向杨一,脖子一缩小声道:“啊?”   杨一定定望着店内声音方向,一字一顿重复:“我买烟。”   脚步声停了,片刻后有人吃吃发笑,问:“要什么烟?”   “红塔山。”   那人好一会儿不吭声,又幽幽道:“只有黄鹤楼。”   “那就黄鹤楼。”   雷霆满头雾水,来回看看阴影中的身影与面前的杨一,愈发困惑不明。挠挠脖子,一吸鼻子,“啊秋”又是一个大喷嚏。   杨一从皮夹里摸出一张钞票轻拍在玻璃柜台上,淡淡说:“一包。”   “好。”   脚步再响,终于拖沓着晃出声音的主人。一名长发白衣的男人。   身为一名成年男性,他出奇瘦小,松松垮垮挂着长袖白衣,嘴角噙着浅笑,施施然走近,拉开玻璃柜取烟的手骨瘦如柴,泛出纸一样病态的苍白。   他取出一包黄鹤楼,一手把长发拨到耳后,将烟搁在玻璃柜上,推给杨一,双眼瞧着他看,一会儿又笑:“你也搬来这了。”   此刻杨一即使再不想,也不得不承认,他没法装得不认识他,没法故作姿态地等他先来相认,他一开口,一出现在眼前,那便就是活生生的他。他变了,声音也好,模样也罢,但那戏谑阴森的语调,佝偻瘦削的身体,不屑一顾的姿态,纵使一别十载,也无法在回忆里褪色分毫,一旦重逢,任何细节纤毫毕现,如雪片般纷至沓来。   他知道,他也认出了自己。   杨一收起烟,脸上看不清表情,与他对视半晌,说:“是啊。”   岁月好像被拦腰斩断,又冷不丁地续上,像黄梅季的雨一样叫人猝不及防。兄弟阔别再遇,重拾兆分之一的缘分,竟是这般索然的平淡。   王兆拢过台面上的钞票,边在零钱盒里数硬币边漫不经心地问:“你当警察了?”   杨一和雷霆均是一愣,王兆却立刻指指雷霆手中的证件,那是他方才摸出来准备向他展示的,杨一点头:“嗯。”   王兆把几枚找零在玻璃上一字排开,推给杨一,说:“挺好的,很适合你,你就适合当警察。”说罢他抬起脸,似笑非笑, “那么两位有何贵干?”   雷霆还没从云里雾里中回过神来,听罢呆滞数秒,看看杨一,“呃呃”两声,这才接通脑回路:“哦,是这样的,我们正在查案子,方便问你些事吗?”他来回看看两人,“那个,你们认识啊?”   跟着王兆往小店后走时,狭窄过道内刺鼻霉味弥漫,吸一口直冲大脑,过道没有开灯,幽暗中杨一听得走在前头的王兆用只有两人听得清的声音问:“你改姓啦?”   “嗯。”杨一回答。   “什么时候的事?”   “高二。”   他笑了笑:“哦。”   他又说:“你长高了好多,模样也变了不少,声音也不一样了。”   杨一:“你还是认得出。”   王兆说:“认得出,听你说第一句话就知道是你了。时间过得真快,你都学会抽烟了。”   不咸不淡的感慨,噎得杨一好半天说不出话,一刹那胸中涌起奇异的感觉,像有道电流流窜于全身,带起哪处隐隐然的躁动,可又不明白确切是哪一处,比痛更熬人,比痒更尖锐。   他看跟前领路的王兆,后者已回头不再看他。   ……   问询一无所获,一小时后王兆送两人离开,他笑眯眯负手站在杂货店门口,说:“不好意思,没帮上忙。”   杨一不吱声,雷霆忙道:“不不,没关系,这常有的事,大马路上的每天人来人往这么多,你哪能个个都有印象呢。”   “你这店只卖黄鹤楼和矿泉水?”很突然地,杨一发问。   王兆点点头:“是啊。”   “为什么。”   雷霆也奇怪,附和着问:“对啊,老板,怎么就卖这两样?”   王兆眼含笑意,直勾勾瞧了杨一片刻,杨一不动声色与他对视,王兆便移开目光:“附近工地多,他们不是买烟就是买水,我就干脆只进这两样货了,周转快,不容易积货,进货量大的话,供应商也能给我便宜。”   雷霆恍然大悟:“哦,这样啊。”   王兆歪嘴冲他笑笑,继而摆手:“嗯,那再见了,两位警察叔叔。”   说罢便回身钻进了店内黑黢黢的阴影中,干脆利落地消失了。   雷霆“呃”了一声,后知后觉道:“呃,再见。”   风铃似的烟蒂在阳光下晃悠来晃悠去,宛如十几条长短不一的钟摆,各自计量着一个世界的时光。   王兆到最后都没过问杨一住在何处,这些年的境遇,如今的生活,亦没有约定日后的相见,笑意盈盈的眼睛熟悉而陌生,转头离去时长发旋开圆弧,旋开一派毫不留恋的潇洒,再没当年挥手目送北上大客车时的执着,竟然也开始用“再见”这样正常的词汇,取代那些恶心的告白。   他真的变了。   阔别十载,却没有热切的交谈,甚至没有及格的寒暄。   雷霆摸不着头脑:“你们到底是熟还是不熟啊?”   望着他消失的背影,浑身热血奔流不息,脉冲波一般袭击太阳穴。   杨一惊慌地发现,体内蛰伏的野兽仿佛嗅到了暌违已久的血腥味,竟毫无预兆开始叫嚣,一点点躁动迅速膨胀成想要撕裂一切的欲望,轰轰烈烈冲上大脑。他把牙咬得嘎啦作响,压抑不住意识深处蹿升的兴奋与狂热,他想自己此刻或许已红了眼。 第4章 暴戾   所有与杨一共事过的同事都对他有一条评价:嫉恶如仇。   他身上具有那种影视剧式的正义感,夸张,戏剧性,甚至有时超越了人情与常理,叫人费解。他曾为了堵截一名偷老太太钱包的小毛贼飞身从三楼跳下,曾徒手制服挥舞装满艾滋病人血液注射器的歹徒,在312暴恐中冒枪林弹雨直接冲出去赤手空拳地肉搏。   正常人干不出来的事,杨一都干得出来。   他体能、格斗技巧与枪法都异常出众,怀一腔热血,哪怕前方千军马,他也有这魄力,只身杀入敌阵再以一己之力将犯罪分子们打趴。入行两年,挂彩无数,一脱上衣全是疤。在他世界里,仿佛从未权衡过伸张正义的代价,好像只要是对抗罪恶便值得交付生命,再不论其他。   老警察劝他:何必这么拼,警察说到底只是一份工作,不值得的。   每到这时,杨一都点头称是,可下一回临事,他就把教诲全抛在脑后,依旧冲在最前头。   他每次下手都有些重,被他飞踹一脚后又一把拧断胳膊的小毛贼在派出所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嚎:“我就偷了几百块钱,交出来就是了,又不是杀了你全家,至于这样搞我吗?操,你是不是神经病啊!”   上级领导为难且委婉地多次提醒杨一:对犯罪分子,我们的目的是将其控制,不好随意动用私刑的。   杨一态度良好地鞠躬道歉:“实在对不起,我当时也没想别的,本来手劲就大,一不留神没控制住,真没想着动用私刑,下回一定注意。”   可挨过他打的犯罪分子都说:这人下手根本就是要人命!   他们都控诉,你们警察就是穿制服的土匪强盗。   但到底除了312暴恐,他没要过人命,说出去,也不过是警察教训了罪犯几下,打就打了呗,还有人拍手称快呢。抓犯人又不是谈生意,哪能心平气和呢?那帮作奸犯科的罪犯,还好意思反咬一口。出手过重,一点英勇的副作用而已,杨一同志不管怎么说,都是名年轻有为屡立奇功的好警察。   再说了,杨一平日为人有礼和善,脾气向来很好,从没在惩戒犯罪分子之外和人动过手,因此大家都认为他之所以在追罪犯时出手狠辣,是因为骨子里就是个嫉恶如仇的人,这对一个警察而言,不是最好的品格吗?   但杨一知道,他是个暴力狂,天性渴望鲜血与杀戮。   看到猫狗,他想到的不是它们多可爱,而是如何才能一把将它们的头拧下来。   和人格斗对练,他想做的不是点到为止,而是一掌劈断对手的脊椎。   走在路上,望着四周乌泱泱的人头,他想象用一杆□□扫射全场,哭叫填满每一个角落。   他一边疯也似地陷在狂想中,一边压抑着残暴的本性,多少次,他痛苦地被幻想与现实撕裂,清醒后又得从容体面地混迹于人群。   这十年来,只有去年三月十二日那一天,他活得畅快淋漓。他看见子弹在对方脑门旋开血窟窿,听见拳头砸入对方肉体的沉闷声响,血脉贲张,每个细胞都在激动地颤栗,背上的刀伤像一剂足以致死的兴奋剂,疼得他想把人徒手撕碎。   当时血一样红的视野中,一片混乱,于他而言却是无法无天的竞技场。   从安乐杂货店回来,杨一红着眼来到超市生鲜区的活鱼水缸前,伸手点了点:“这三条,不用杀,我要活的。”   提着湿淋淋的塑料袋往回走,水滴有节律地落在柏油马路,路面余温未散,很快腾起一缕水蒸气,腥味和路边知了的尸体再度勾起躁动,路灯下,飞蛾一次次撞向□□发黄的灯管,“砰砰砰”,灯光闪烁不定,执着地叫人有些心慌。伴着声响,恍惚一念,王兆的脸庞浮现于眼前,他现在的模样,他年少岁的模样,杨一想,他多像一只不知死活的飞蛾,不懂世故圆滑,喜欢奔赴自以为是的光明。   当锋利的陶瓷刀反复扎入鱼身,利刃割断肌肉、血管与神经发出生生脆响,当肚肠心肝混着鲜血流满一地,血泊中的鱼只能反复扑腾却无力抗争,当三条低贱的生命惨烈地死去,当眼见它们痛苦至死而无法发声,当血点子飞溅到衣襟,银色鱼鳞片雪花般洒满洁白的地砖,他躁动的心灵终于得到抚慰,他丢开刀子,如释重负般长舒一口气,瘫倒在桌椅,用沾满血污的双手抹了把脸。   他暴虐的欲望得了片刻抒发,因与王兆重逢而奔流不息的热血逐渐冷却,他活像个吸食过毒品的瘾君子,空虚而满足地望着一地狼藉出了神。   今天之前,他从没料到他们的相遇如此突然,更不曾料到,他竟会因再度遇见他而几乎失控。   杨一吸了口带血的黄鹤楼,那陌生的味道不为他所喜欢,缭绕烟雾中,不知怎么的,他回忆起初二那年,塔楼失火事件的后来。   那日暴雨后,天光晦暗,山地车轮沿路碾过大小水洼,王一回家时王兆已坐在客厅等他。   家中无人,父母忙于工作总是晚归,王兆端坐在灰扑扑的布沙发中央,笑得淡漠轻松,老式石英钟“滴答滴答”,破开满屋子的潮气与死寂,制造出一种难以名状的紧迫。   王一低头换鞋,浸饱雨水的运动鞋被两下甩在地上,撞出湿哒哒的闷响,他也不看他,淡淡命令道:“站起来。”   王兆站起身来。   “过来。”   王兆便又听话地走近。   下一秒,一记勾拳已照着胃狠狠招呼上去。   像是形成了某种无需言表的默契,王兆不闪不躲,满满吃下这一拳,闷哼一声,不自觉地蜷缩身体。   不及喘息,他旋即被一把拽住后衣领,往稍宽敞的饭桌边拖去,王兆不吱声,任凭王一粗鲁地将自己揪走,紧绷的领口在细脖子上生勒出一道红痕。   紧接着,拳脚疾风骤雨般落下,落在他的前胸后背,腰腹大腿,除了脸的任何一处都结结实实挨了打。拳拳到肉,不含丝毫怜悯。那狠劲,简直与王一惯常的对外形象判若两人。   王兆不喊痛,不求饶,任凭他打,痛得倒在地上扭动,像一条可怜的毛毛虫,本就鬼一样苍白的脸色愈加血色全无,虚汗冒了满头。   王一从垃圾桶里捡出空牛奶瓶,踹了地上的毛毛虫后背一脚,王兆吃痛不禁闷哼,王一嫌恶地蹙眉,居高临下睨着麻杆一般瘦弱的身体,抬手就把瓶子砸碎在他身边的地板上:“说,钟楼的火是不是搞的鬼?”   他目中凶光毕露,明知故问,不为求解,只因兴师问罪总该有个明白的理由。   他每次动手都有正当的理由。   王兆翻过身来,头发丝散落在磨损了的木地板上,惨白地笑,反问:“是我,你不是早知道了吗?”   他的笑因剧痛而扭曲,从牙缝里挤出字来,向上望来的眼里满是无所谓:“你要打就打吧。”   那一顿打和此前及此后的很多顿打一样惨烈,王兆不还手,王一不手下留情。   痛到汗如雨下,趁着王一喘气的当口,王兆用颤抖的声音,气若游丝地问:“一,你爱不爱我?”   王一把牙一咬,一拳狠狠捅进他腹部:“爱个屁!死变态,我他妈打死你。”   王兆缩成虾米,疼得痉挛。   晚饭时王兆一抬手,袖管滑落,不小心露出细胳膊上的斑驳新伤,母亲发现了,问他怎么回事。   “在外面和人打架了。”王兆漫不经心地回答。   王一没吭声,专心吃饭,母亲见怪不怪地叹了口气,心知这个儿子没法管,于是只说:“别打架。”   王兆“哦”了一声,放下筷子起身:“我饱了。”   “你没吃多少。”   王兆的脸色像是随时会晕倒,转身回房:“不饿。”   母亲对王一说:“什么时候他才能像你一样懂事。”   王一瞥了眼卧室门:“是啊,什么时候。”   王兆成了他少年时代的发泄工具,人肉沙包,偏巧王兆时刻都制造着足以让王一揍他的理由,每一次惹是生非后王一会揍他,听他问“你爱不爱我”听得烦了也会揍他,他不好好学习了王一还是会揍他,总之一言不合就开打,有时用拳头,有时加上道具。   王兆不反抗,更不长记性,被打完的下一秒还是会会问王一爱不爱自己,隔天继续到处惹祸。王一叫他回家等着挨揍,他就乖乖回家等着挨揍,可那脸上从未因此流露出恐惧,挨个打都弄出点不卑不亢的意味,叫人恼火。   王一觉得他烦,觉得他恶心,可当时王一没有发现,他内心也暗暗为此高兴。   碾死小蚯蚓,看昆丁的暴力美学,脑补一场又一场腥风血雨的杀戮,都只是隔靴搔痒,和平的社会制度将他本性压抑,而王兆是他唯一一条能发泄的途径。   少年时代,王兆承受了所有王一意欲加诸他人而不得的暴怒,满足了他异于常人的隐秘渴求。   所以今天在见到他的时候,杨一浑身的血都随回忆的复苏而沸腾。   他想一拳狠狠打上去,想听他难耐地在地上□□,像条毛毛虫一般蜷缩蠕动。   想听他问“你爱不爱我”,然后破口大骂他变态。   想得受不了。   沾染血腥味的黄鹤楼转眼燃尽,十年的光阴转瞬即逝。   不开灯的房间,染血的沙包像一具尸体般悬在正中,前些日因捶打沙包而受伤的手已结痂。他用伤痕累累的手指捻着烟,自嘲地笑,什么保家卫国,什么伸张正义,什么嫉恶如仇,都是将他残暴天性合法化的绝好画皮。   话说得再漂亮,格斗技巧和枪法就是伤人术,乱世不再,伤人术永远只能是花架子的运动。法制社会,以国家的暴力取代个人的暴力,本质还是以暴制暴,既然个人无法随便使用暴力的话,那就想办法成为能合法使用暴力的那一方,正大光明地用伤人术来伤人。   所以杨一选择了警察这份职业,为满足狩猎和施暴的欲望而奋不顾身,杀了人还能成为英雄。谁也不能指摘他龌龊的心思,法制社会,论迹不论心,手上行为正确,嘴上政治正确,他就是好人,心里到底怀着怎么样的念头,谁都无权论罪。   若对规则洞若观火,就能在夹缝中苟且偷生。   可是啊,那样容他放肆的机会实在太少太少,他像头误入人类世界的野兽,遏制本能几乎将他逼疯。他无数次想象,若是他生在原始社会该多好,不用人模狗样地讲什么文明与道德,人人都崇尚力量,争取权益的唯一方式就是厮杀。   杨一去见了王兆一面,手中提着瓶威士忌。   王兆在破败的小店门口擦玻璃窗,仍旧一身松垮的白衣,披头散发,卷起的袖管下全是旧伤疤,见他来了既不意外也不惊喜,撸下袖子,淡淡将下巴朝里面一抬:“进去坐,我马上就来。”   他又回头擦玻璃,长袖白T恤下空空荡荡,杨一觉得他瘦得像一片落叶,风一吹就能飞走。   王兆拿来一只塑料杯,杨一用起子开酒瓶盖:“怎么就一只杯子。”   王兆说:“我不会喝酒。”   杨一颇为意外地看他,王兆在他对面坐下,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会发展成烟酒不离身,浑身刺青打洞,甚至还吸毒的人?”   王兆问这话时,骨瘦如柴的手指捏着冰水瓶身,眼睛透过长长的黑发望他,眼带笑意。杨一没有回答,兀自给自己倒了酒,琥珀色的液体流入塑料杯中,他端起灌了一口。   “烟也不抽吗?”   王兆答:“不抽。”   “刺青?”   “那倒是有一个,在衣服下面。”   “呵。”杨一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   “正常人都差不多,不正常的人则姿态各异,”王兆说,“烟酒和刺青本身没有任何道德属性,都是人的偏见。”   小杂货店里面是王兆的起居室,方寸之地只放得下一张单人折叠床和一张塑料小矮桌,杨一坐在唯一一把凳子上,王兆坐在床边。起居室连着后门,一开门即见拆迁留下的废墟,门边堆放着成箱矿泉水,还有一大兜踩扁后收集到一起的空瓶子。   屋内采光不好,日暮时分昏昏沉沉的也不点灯,王兆说没什么好招待的,只好委屈你喝你带来的酒了,他自己从冰柜里拿了瓶娃哈哈。刚坐下又起身,去前头取来一包吃了一半的饼干递给杨一。   “下酒菜,将就下吧。”   杨一接过放在桌上,含糊道:“没事。”   谈话意外地心平气和,两人早已不是少年,岁月又隔开了距离,彼时那份熟悉感犹存,但隐隐然地什么东西已经更改,别别扭扭地,回不来了。   他们互相询问了对方这些年的境遇,王兆说老头子前两年走了,因为胰腺癌,疼得实在受不了,自杀了。杨一淡淡说,哦。   王兆又问他,妈呢?杨一说,在北京和后爸住一起,明年退休了。王兆淡淡说,哦。   父母离婚后,两人不仅互相之间再无联系,甚至没有去联系过异地的父母,想着见他们一面。在情感淡漠这一点上,兄弟两人达成了惊人的一致。   杨一便又接着往下说别的,三言两语很快就把十年草草交代完了。   “你当警察,挺好的。”王兆听罢撑着脑袋点点头,平淡的语调中有些耐人寻味的深意。   “你呢,就开着这店?”杨一问,环顾了一圈屋子。   王兆阴森森地浅笑:“觉得□□分了?”   杨一端起杯子喝酒,飞快斜看他一眼:“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研究爆炸,桌子上放的化学书连我都看不懂。”   王兆听罢半掩着嘴发出桀桀怪笑,暗哑的长发随之抖动:“爆炸太引人注目,没你帮我擦屁股,我不敢弄了。”   “那你现在研究什么去了?”杨一问。   王兆稍敛笑意,略微倾过身,半开玩笑半是认真地说:“如果我说是毒yao,你信不信?”   杨一不假思索:“信。”   王兆移开眼,捏着瓶身歪嘴似笑非笑。   谈话平淡无奇地进行下去,像在吃一碗没放调料包的方便面,杨一逐渐感觉身体虫啃蚁噬,痒痛难耐,找不回曾几何时两人之间微妙刺激的相处模式,如同和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交流,一举一动分明还是当年,字里行间却味同嚼蜡,那份无力感和焦灼感油然而生。   某一时刻冷了场,他们从前就不怎么说话,十年份的经历概括完,沉默笼罩。   杨一闷头将杯中液体一饮而尽,重重搁下杯子又去倒第二杯。   王兆一言不发,弯着背看他,噙着浅笑,脸色苍白如纸,活像一头蛰伏于角落的鬼。   烈酒灼烧过喉咙和食管,一路烧进胃里,酒精逐渐冲上大脑,思维乱麻般纠结成一团。   杨一很想做些什么,不知该做些什么,心头焦虑的火焰熊熊,越烧越旺。   忽然,王兆开口叫他:“一。”   心脏骤然停跳一拍。   十年来再度听见这个熟悉的称呼,杨一才发现,重逢后他们还没叫过对方的名字,那声呼唤,像有一把钥匙入锁,刹那释放被封在时光之门后的曾经。   一瞬背脊好似爆破开两股黑色气浪,唰啦,展开一对巨大的漆黑羽翼,逼仄的空间里,纷纷扬扬飘落的尽是心照不宣的丑陋。   杨一缓缓抬头瞪去,王兆凝视着他,在望见他眼中那份熟悉的近乎狂热的深情时,杨一感觉自己终于活了。   王兆问:“你爱不爱我?”   十秒的沉默,杨一说:“死变态。”   王兆笑了,像从前任何一次一样,没心没肺,没皮没脸。   什么东西回来了。   临别时夕阳西下,天空呈现一种滤镜般的粉蓝与粉红,王兆站在店里,双手撑着玻璃柜台,夕阳的余晖为他的白衣刷上一层橘黄,他探出身子问站在店外的杨一:“谈恋爱了吗?”   杨一从烟盒抖出一支红塔山:“没。”   “谈过吗?”   烟叼进嘴里。   “没。”   烟着,顶端红光倏然一闪,烟草味飘散。   王兆眨眨眼,半晌,笑:“是吗。”   钻进里屋不见了。   夕阳下,风铃似的十几枚烟蒂随微风飘摇不止,杨一站在原处沉默地吸了两口烟,手插口袋转身离去。 第5章 刺青   东宁区连环杀人案有进展,根据最新获得的线索,警方认为,戈羽路安乐杂货店的小老板王兆存在作案嫌疑。   是杨一亲自带他去警局的,那会儿正是早晨九十点钟,天色如浓墨入水化开般灰败,据说今天晚些时候要来台风,空气里全是潮气。   王兆一瘸一拐地从店里出来,雷霆和杨一在车边等他,他冲两人摆摆手:“警察叔叔好。”   雷霆挥手打招呼:“不好意思了,要麻烦你跟我们回去配合调查。”   他的态度口吻都比较客气,毕竟只是有嫌疑,八字还没一撇呢,犯不着横眉竖眼。再说王兆很配合,一听要传唤,二话不说便立刻关店出门。   “没事,不麻烦。”   王兆拖着腿慢吞吞走近,杨一看了几眼他的瘸腿,为他开车门,垂下目光时不经意地问了一句:“腿还痛?”   “嗯,一直就这样,下雨就犯。”王兆回答,没太当回事的模样,矮身钻进了车后座。   雷霆插嘴问:“风湿啊?”   王兆对驾驶座上的他回答:“算是吧。”   “你这么年轻,怎么得了风湿?”   王兆似笑非笑,抿着嘴不答。   初一那年冬天,王兆被校外一群小混混胖揍海扁,小混混不像王一,知分寸,懂得下手在哪儿不伤筋动骨,那回王兆被生生打断了一条腿,继而丢在雪地里好几个小时,被发现时已不省人事。痊愈后他就此落下病根,一到阴雨天就作痛难耐。很多个夜晚,王一都能听到深夜里来自下铺的因疼痛而发出的抽凉气声,伴着辗转反侧带起的晃动,王兆没喊过疼,但每当他一瘸一拐地撑伞走在雨中,王一好几次看见他额角挂着汗。   专案组的同事此时都知道了杨一和王兆的关系,是杨一主动坦白的,但大家并不因此而担心,一方面是杨一称两人其实情感淡漠,早已十年没有来往;另一方面大家也认为,如果连杨一都做不到秉公办事,这世界上也不可能有第二个人做得到了。   车疾驰在高架路上,王兆把一侧长发拢到耳后,偏头托腮凝望窗外密布的阴云,另一手搭在膝盖上,手指微微压住时轻时重地摩挲。   这动作表示他痛得厉害,一旁的杨一没法儿不把注意力放在他揉膝盖的手上,某个时刻王兆一回头,见他在看,慢吞吞地问:“看什么?”   杨一挪走视线:“没什么。”   到警局,雷霆先下车,趁着车内只有两人的短短一会儿,王兆转过脸来,诡笑道:“我说我研究□□,你就怀疑到我头上来了?我怎么说什么你都当真。”   “我没和他们说过这事。”杨一面不改色,丢出一句,开门下车,“下来了。”   在三名受害者遇害地点附近,不约而同发现了同一批次的娃哈哈矿泉水瓶,残留在瓶中的水掺有安眠药,而瓶身上无一例外都沾着被害人和王兆的指纹。   王兆在十九岁时因聚众斗殴被警察采集过指纹,因此这次一经比对就锁定了他——杨一对此很意外,王兆聚众斗殴?他怎么有能耐聚众斗殴,八成是别人聚众围殴他才对。   “他们可能都来我这买过水吧,来这里买水的人这么多,每瓶都有我的指纹。”面对问询,王兆坐在椅子上没个正型,歪着脖子,不急不缓道。   “他们自己买水,然后在里面下药弄晕自己?”魏海林坐在他对面,神色严肃,两指指尖叩叩桌面,“你觉得这可能吗?再说,他们为什么就刚好这么巧,在死前都跑来你这儿买水?”   “那我就不知道了,这得交给你们来解释。”王兆挑嘴笑,“这点证据,恐怕不足以说明我和这案子有关系啊,警察叔叔。”   魏海林顿觉遭到挑衅,脸色不大好看,道:“你曾经被人举报,私制有毒有害化学品。”   “纯度高点的尼古丁而已,买几包烟在家谁都能提取出来,国家都准卖烟了,这点事算得了什么。”王兆故作奇怪,拨弄一记长发,“警察叔叔,这次不是□□么?和尼古丁有什么关系?”   “你当时提取尼古丁是为了干什么?”   王兆用干瘦的手指卷起一缕发丝,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笑看魏海林:“好玩。”   魏海林额头青筋骤然凸起一条,在外头看监控画面的杨一不禁无语,这家伙挑人发火的本事,果然是一点没退步,除了笑容依旧欠扁,这十年下来,他嘴皮子也利索不少。   “据悉你父亲几年前去世了,死因是□□。”   王兆毫不避讳地点点头:“他胰腺癌晚期,受不了了,就给自己打了一针,死了。”   “哦?一个癌症晚期病人,是怎么弄到这种稀有□□的?”   “我不知道,警察叔叔,您什么意思?” 王兆看破魏海林的心思,含笑幽幽开口,“这桩事情在当时不是已经结了吗?当时也是一群警察,挖空心思想定我的罪,可就是找不到证据证明老头是我杀的,没证据就别再提了,哪怕我现在说人是我杀的,但只有口供也无济于事吧。诶,话说回来,那件事和现在这件也没有关系,你关心那个,有用吗?”   一派叫人无计可施的淡然,气得魏海林摔门出去闷头连抽三支烟,杨一隔着三米远都能感受到组长无以复加的郁闷,黑着脸进去继续问:“六月三十号下午,七月三号傍晚,七月十五号早晨,这三天你分别都在哪里,在干什么?记得起来吗?”   “六月三十号在市八医院开胃药,七月三号去福临路的桂林米线吃晚饭,七月十五去光茂卷烟厂进货。”王兆回答得不假思索。   魏海林显然没料到他回答如此流利,好生愣了半晌:“你记得这么清楚?”   “嗯,我记性好。”王兆垂头拨弄头发,“你们可以去问人,调监控,马上就能得到我的不在场证明。”   魏海林郁结,沉着脸道:“你放心,我们会的。呵,问你见过三名受害者没有一律说不记得,问起你的不在场证明倒是对答如流。”   王兆皮笑肉不笑,悠悠答:“我脸盲。”   ……   王兆在里头吃盒饭,雷霆在外悄悄对杨一说:“我的乖乖,你弟弟这人,可真是……”   “不识好歹。”杨一替他把话说完了,走向还在角落里生闷气的魏队长,“老大,别气了,他这人就这样。”   魏海林脑袋也不动地冲他摆摆手:“行了,我知道了,你先让他回去吧。”   走出警局的大门时天已大黑,风雨交加,台风来袭把每扇玻璃窗都擂得砰砰直响,王兆瘸着腿,站在雨幕前干看了一阵,忽听背后有人叫:“喂。”   回头见是杨一插着裤兜走过来,他个子高,王兆抬头望望他,幽叹:“哎,我今天怕是回不去了。”   杨一站在离他半米之距,目光随意一扫门外,旋即收回,他垂头去掏烟盒,低声说:“来。”   便叼着烟转身快步往电梯口大步流星,不做任何一句解释,眨眼把人甩在身后。   王兆笑容不改,不问情由,一瘸一拐地跟上。杨一不回头,更没有放慢脚步等他的意思,两人一前一后地走,待王兆终于挪到电梯口,杨一已靠在墙边吸完小半支烟。   电梯通往地下车库,两人各站一侧,面板上数字跳动着,缆绳搅着轴“嘎啦嘎啦”作响,旋即脚下传来失重感。   “人是不是你杀的。”只有两人的密闭空间中,杨一开口问。   “不是。”   回答爽快,不带丝毫犹豫。   “——如果我这么说,你信吗?”   杨一手捏着烟,眯眼看数字从“1”跳到“B1”:“信。”   数字跳动,B2,电梯减速的瞬间脚下复又传来压迫的超重感。   王兆闻言转过半张脸来,长发遮住了他的大半表情,只见一点鼻尖下的嘴勾着嘴角,还是那不阴不阳的笑:“如果我真的杀了人,你会不会捉我伏法?”   杨一瞥他一眼,偏头,没有作声。   “叮”地一声,电梯停稳,门开,杨一大踏步跨出去。   “今天住我那儿”,丢下一句很有他风格的命令式短语,就像他过去说过的“给我下来”、“早点回家”和“给我睡觉”一样,皆是不容置疑的权威。他从不担心王兆会违拗,此刻亦然,因此头也不回地径直走向一辆白色小轿车,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座。   王兆跛着脚,缓慢跟上。   “公家的车?”王兆慢慢系上安全带,问。   “嗯。”   王兆不吭声,杨一知道他在想什么,“你就不怕被同事知道你也会不守规矩”——他肯定在这么想,而不是“原来你也会不守规矩”。   他们从小到大都没好好谈过心,互相之间说过的话加起来或许还及不上杨一和某个普通朋友之间。但饶是如此,他们相互之间还是形成了某种奇怪的默契,彼此看得明白,然而从未道破,搁在肚里,你知我知。   台风天路况不好,车小心翼翼沿路行驶,暴雨倾盆,车顶盖被如柱雨水打得劈啪作响,犹如厉声哀鸣。   望着被雨幕割裂的路灯灯光,一树树大叶榕在狂风里飘摇,黑暗漫无边际,暴风雨中的轿车内部仿佛成了与世隔绝的异世界,身边王兆蜷缩身子,一手搅长发,一手揉膝盖,他偏头过去,目光穿越过茫茫雨雾。发是漆黑衣是雪白,他默然出神的片刻竟展露出几分不适合他的恬静。   杨一无法遏制偷眼观察他的欲望,思绪随漫天大雨乱糟糟地想,他今天怎么还不问我爱不爱他。   下一刻他惊醒,瞎想什么呀。   心底又开始躁动,比痛熬人,比痒尖锐,杨一咬牙,面色不善地拍了一记喇叭,莫名其妙地。王兆遂回头看了他一眼,很快又转回头去。   风呼啸的声音像妇人在抽着气大哭。   不知怎么的,杨一总觉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识,于是搜肠刮肚地在记忆里搜寻与此刻相似的心境,很快回忆起那一晚。那时也是这样,两个人在疾风骤雨里,很近很近地待在一起。   那年在他们还在上初中,好像是初三开学那会儿,父母正在轰轰烈烈打冷战闹离婚。有一天也是这样刮台风下大雨,王一放学后趴在桌上睡着,一觉醒来就发现被困在学校了。   那会儿还没手机,教学楼底楼上了锁,窗都装有防盗栅栏,出不去又联络不上外界,大风大雨中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坐在底楼的楼梯口,垂头祈祷今夜父母没有加班,能早些发现他的失踪寻来学校。   至于王兆,他们从不互通行踪,谁也不会过问对方晚归的原因,更别提来找。   整栋教学楼黑灯瞎火,他孤身一人傻坐在冰凉的水泥阶梯上,饥寒交迫。   那场景或许算得上是一种恐怖,四周黑黢黢地不见五指,窗外电闪雷鸣,四面八方的穿堂风狠狠擂着门窗玻璃,声响此起彼伏,宛如四面八方的厉鬼冤魂一齐绕着他叫嚣——杨一对此并无多大感触,他情感中从来缺失着很大一部分,包括对“恐惧”的认知。他不害怕,但他觉得孤单,寒冷和饥渴消磨着肉体与意志。   他抱起膝盖,为了分散注意力而凝神盯住一扇正对树影的窗,想象那不断摇动的影子是吴宇森电影里,枪林弹雨中飞舞的白鸽群,而那密集的雨丝是淋漓的鲜血,看着看着便出了神。   就这么干看了一阵,忽然和谐的画面里出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一个黑影闪进白鸽和鲜血中,动了动,一下放大,贴近了防盗栅栏。   王一瞪着那处,只见黑影伸出一双手来,越过栅栏扒着推拉式玻璃窗就往边上推。   “唰啦”一下,窗被推开条宽缝,风雨声瞬间灌了进来,潮起一片刺人的水汽。   隔着两三米远,王一仰头瞪着夜色中身披黄色雨衣、正企图爬窗的王兆,王兆向上迈着条腿爬到半途,环顾中一低头,也发现了王一,动作一滞,回瞪着他。   王一:“……”   场面顿时有些微妙,两厢无语。   王兆湿漉漉地淌着水,成人款雨衣过大的帽兜几乎将他眼睛遮盖,两人在沉默中对视了一会儿,王兆主动打破僵局:“我本来带了你的雨衣的,刚才不小心一松手,被风吹走了,我没能捡回来。”   那扇窗的防盗栅栏早被腐蚀得脆弱如纸,暗红色的铁锈几乎蛀空了铁条,熟谙学校各个角落的王兆当着王一面,将栅栏两根竖条各外两边用力一掰,铁条应声断裂,他在窗框上跨着一条腿,单手解开前襟的扣子,抖开雨衣,脸上没了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对王一说:“我不进去了,你爬出来吧。”   王兆又在破坏公物,但这一次王一却丁点没想挥拳揍他,身体里涌起极度奇异的感觉,那会儿王兆在上他在下,仰视的角度望去,一恍惚,似乎觉得爬在窗上的王兆背后有微光。   跳出窗口时旋即被骤雨糊了满脸,但下一秒黄色雨衣便一把罩住了他的全身,王兆踮脚,扬手抖起雨衣把他圈进庇护,“走吧。”他弓起背,顶着雨衣说。   大雨衣勉勉强强容纳下两名少年,于是即见雨夜中一团模糊的黄色歪七扭八地往学校后门移动。   此时不知是几点,恶劣的天气抹掉一切时间的迹象,前方能见度不足五米,风也咆哮雨夜咆哮。两人急促的呼吸被聚拢在雨衣盖之下,在暴雨疾风中依旧清晰可闻,除了打与挨打,他们很少凑得这么近过,两条黏答答的胳膊贴在一起,举过头顶擎住雨衣的手时不时相碰,若有似无地,王一头一回知道原来王兆的手这么凉。   风雨从前头灌进来,两人不约而同躬身驼背,视线虽不相交,口中没一句交流,却默契地齐齐一转方向,偏了个角度避开迎面而来的狂风。   城乡结合部的路泥泞不堪,踏上去一脚深一脚浅,“啪嗒啪嗒”粘滞非常,每一次迈步都像拔萝卜似地费劲力气。还没走出多远,泥点子便溅满了四条校服裤腿,厚重黏腻冰冷的质感裹着小腿,一摩擦,浑身泛鸡皮疙瘩。   王一大步流星往前冲,步速很快,王兆一开始跟得上,但很快步子慢了下来,他像是力不能支,落下两步再猛向前跨一步,如此这般一跛一跛,艰难地想要跟上王一的步伐。   王一知道是他腿又在疼,却没开口问,目视前方,放慢了脚步。   雨衣下,王兆的倒抽气声越来越频繁,在雨中一来一回的奔波叫他额头渗出一层薄汗,王一不知多少是因为累多少是因为痛。   拖拖拉拉走到半路,王兆已面色煞白,贴在一起的胳膊传递来一阵阵细小的颤栗。趁着夜色,王一偷眼看了好几眼,始终没有说话。   一阵狂风凌空拍来,吹得两人一个趔趄,王兆单薄的身形不禁朝王一晃动,王一眼疾手快,腾出一手搭上他肩头,飞快稳住了他的身体,王兆显然僵了僵,转头看他,王一却不与他对视,手顺势往下,绕过他后背从咯吱窝下架起他来。   “勾我脖子。”他目视前方茫茫雨幕,不轻不重地命令。   声音回响在逼仄的小空间里,声音分明不大,但一时盖过外头呼啸的一切。   王兆便伸出一手向上勾住王一的脖子,胳膊冰凉,王一架着他往前走,几乎将他腾空拎起,不言不语加快了脚步。   风大雨大,两人紧贴在一起,王兆的到抽气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他凑在耳边时温热的呼吸。   那是这辈子绝不仅有的体会,王一至今也找不到合适的词汇去形容那诡异的感受。   到家时父母还没回来,分开的两人各自收拾。   “一。”   王一正背着他脱半湿的外裤,忽然听见王兆喊他。   王一当然知道他接下来要说什么,可预想中的怒气和嫌恶竟翘了班,不肯到来。   “你爱不爱我?”   那是他此生唯一一回没有以“死变态”回敬,甚至在转头对上他苍白的面容时,心念一动,鬼迷心窍有了回答的冲动。虽然这冲动转瞬即逝,答案也未来得及成型,但如车辙碾过雨后泥地,一闪念的辙痕叫他刻骨铭心。   “有一年老家刮台风,”回忆像条源远流长的河,很突然,开车的杨一听见副驾驶座上的王兆幽幽说道,心有灵犀地竟谈起同一件事。杨一被电到似的狠狠一抖,又听得王兆说,“和现在真像啊。”   是啊,真像啊。风也像雨也像。   他们是兄弟,兆分之一的几率,为什么偏偏是他们两个一同来到这世界,大概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注定吧,要他们在不同的躯壳下共享着某些共同的东西,如一条细却坚韧的暗线拴住两个命运,于是两个厌世的灵魂遥遥有了个伴。   那夜成了两人心照不宣缄口不提的往事,台风夜的上下铺和往常一样,在王兆反复翻动中时不时摇晃,王一仰面枕在手臂上,迷迷糊糊听了一宿。清晨他听见王兆悉悉索索起床穿衣的响动,房门被开启又再度轻轻关上。   于是那一晚翻了片,再照上面,两人都表现得好似忘了那呼啸的风雨,雨衣下的狼狈和片刻的温情。   在那半年之后,他们分别了,十年没联系。一别经年再聚首,没忘的想起来了,本已忘了的也一块儿想起来了。   王兆在卫生间冲澡,杨一在不大的一居室的正中央狠狠捶打沙包。心头的躁动愈演愈烈,他忽然有些后悔把人收留到自己家里。与他曾有的回忆与此刻与他在一起的现实时时刻刻都往火堆里添着柴,烈火灼心。   拳头一下下砸在沙包上,火辣辣的疼痛蔓延开来,结痂不久的伤口又开始流血。   杨一咬着牙,又是恶狠狠的一拳,手背关节钻心地痛。   扬扬止沸。   越是不想越是要想,越是想要不介意越是无法不介意,他怎么今天还不问我爱不爱他。   眼眶很热,杨一敢肯定此时他的双目是通红的,理智和本能在天人交战,他想一会儿得好好冲个冷水澡。   王兆从卫生间里出来,浑身暖烘烘的水汽,看了眼屋里的状况,没吱声地坐到床对面的沙发上去了。   杨一感受到他追随自己的目光,流连在拳头、沙袋和自己狰狞的面孔上,却没有立刻收手,当着他面复又狠揍了沙包两下。   尸袋般的沙袋摇晃吱呀作响,像里头的人做着垂死挣扎。   王兆投来的视线好似洞穿了他的皮肉骨骼与心灵精神,他忽觉无所遁形的羞恼,别开脸,一扭身就要往卫生间走。   “一,”王兆叫住他,杨一的脚步堪堪一顿,心头噗地炸裂开来,由心倏然生出一双无形的巨大黑羽翼,刺破背上皮肤洋洋洒洒地展开于空。   静默中他很慢很慢地回头,狂喜攫住了他,对视的电光石火的一刹那,除了那熟悉的病态的狂热,王兆笑意盈盈地眼睛里藏着一份了然的宽恕,像是在说“我明白的”。   他好整以暇,勾起嘴角浅笑,幽幽开口:“你爱不爱我。”   话音未落,杨一已一个箭步冲到他跟前,还没等他说话便一把拽住他领口将他揪了起来。   “死、变、态。”他咬牙切齿,凶恶地骂道。   “嗯。”王兆看着他说,“你打吧。”   杨一的瞳孔霎时收缩,笼子的锁被打开,像有人在说:飞吧。   拳头挥起,紧紧攥住顿在半空,却迟迟不肯落下,像被无形的力道阻拦,拼命发着抖。   王兆仰面望着他,伸出一只手来,带着暖意的指尖触到他面颊的同时,杨一只觉天地都在心脏的搏动中崩塌。   “没关系,”王兆的声音很轻很轻,如蚊呐,如微风,他说,“一,你打吧,我爱你。”   再无迟疑,只是拳头落下的半途变成了巴掌,扇得王兆一下倒在沙发上,湿漉漉的长发凌乱散落,脑袋偏向一边。   趁他还在眼冒金星,杨一一把跨坐在他身上,死死将他压住。   “你他妈,开什么玩笑,有意思吗?”热血奔流,杨一揪住王兆的领口,双眼通红地俯身质问。   只见王兆闭着眼,身体因着呼吸而起伏,过大的T恤领口被蛮力拽得变形,露出一小片苍白的胸膛。   他喘匀气,睁开眼,说道:“我没有开玩笑。”   笑里飘飘忽忽地夹杂着诡异的温柔,他向上凝视近在咫尺的杨一:“我这辈子,什么都无法爱起来,虽然一直听说人应该爱父母,爱祖国,爱生活,爱许许多多其他人和事,但我真的从来没体会过爱那些东西的感受,我只爱你,他们说这叫有病,那就有病吧,反正我只爱你。”   党同伐异是任何社群的共性,以多数为标准定下一个“规范”,余下凡是偏离其间的统称为“有病”,需接受慈爱的劝告,善意的纠正治疗。王兆有病,杨一也有病。   白衣领口之下,斑驳的旧伤疤泼墨般纵横在画布般的苍白皮肤上,像旧时光一样暧昧地褪了色,其间独有一枚刺青突兀地鲜艳着,只一笔,写着小小一个“1”。   小字猝不及防跃入眼帘,杨一感觉被王兆反过来掴了一掌,头晕眼花。他怔然盯着看了好久,忽然整个人都泄了气。   他一翻身,闷头走开,王兆还躺在原处,叹出一口气的同时闭上了眼,杨一抬手丢给他一条毯子,王兆慢慢扯过裹在身上,蜷缩成一团面朝里,不一会儿就没了动静。   冲淋蓬头冷水哗哗而下,杨一想,人人歌颂奉为无价之宝的爱,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他大脑里大概是缺少了某些生理性的零件,接受不到更产生不了“爱”,比起付出真心,他真擅长施展演技,人生如戏,他用尽全力表演爱与被爱,收获满堂喝彩,心里也愈发迷惘。 第6章 困惑   王兆的作案嫌疑很快被彻底排除,因为真凶找到了。   说出来没几个人会信,凶手竟是名十四岁的少年。   他落网的过程简单到难以置信,当时他在一间破厂房里,举着注射器刚要对躺在地上不省人事的第四位受害者下手,恰好外头跑进来一群附近小学的正捉迷藏的小孩,撞见这诡异的一幕,孩子们着急忙慌把这事往最近的派出所一报告,东宁区连环杀人案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告破了。   据说少年被发现后异常镇定,不逃也不躲,就站着等在原处,被捕后面对审讯供认不讳,堪称泰然自若地把所有作案经过竹筒倒豆子般倒了个干净。   他说自己与被害人均无冤无仇,作案的动机纯粹是出于对恋童癖的憎恶。作案手法也不复杂,他先是通过网络发布援jiao的钓鱼信息,把上钩者约到戈羽路附近的路口会面,继而他会提出带人回家,那些人满以为是要去“办事”,又见这孩子生得好看,色yu熏心之下欣然同意。接着他会带人前往人迹罕至的偏僻角落,一边绕路拖延时间一边骗人喝下安眠药,等目标昏昏沉沉睡着倒地后再快速注射qing化物将其杀死。   他的犯罪手段完全称不上细腻,掺安眠药的矿泉水每次都在安乐杂货店这一家店购买,每一次除了手套和口罩外完全没有采取其他掩盖身份的方法,作案后现场也清理得很草率,至今没有怀疑上他,只是他此前无犯罪前科,警方难以匹配现场发现的痕迹,他又懂得躲着监控摄像头,更是叫警方难以怀疑到这名初中在读的学生。   少年名叫苗渺,眉清目秀,鼻梁上架一副细边眼镜,杨一带他去刑讯室时还很有礼貌地说“谢谢”。据说他在校时成绩十分优异,性格也比较内敛沉静,事发后杨一去他的学校调查,他的老师同学都不敢相信他杀人的事实,他的班主任含泪握住杨一的手:是不是你们搞错了,他这样的好孩子,怎么可能杀人呢?   此刻苗渺坐在杨一和魏海林对面,平静异常,他说:“没有别的理由,就是恨那些恋童癖。”   杨一身边的魏海林开口:“所以你不惜杀人?”   “我要亲手铲除他们这些人渣。”   魏海林顿了顿,轻轻叩击桌面,说道:“你说他们是人渣,但杀人也是犯法。你的手段还是通过钓鱼,钓鱼是什么,是故意引出人心中的恶。你以为自己在替天行道,但无论手段还是目的,都既不合法又不道德。”   少年不吭声了。   通过之前的调查,杨一知道苗渺曾经有过一个十分钦慕的老师,那名老师姓夏,教美术,很有才情,画得一手好画,他平日很照顾苗渺,待他如亲弟弟一样。可后来夏老师被爆出有恋童癖,此事闹得沸沸扬扬,学校顶不住压力将他开除,几个月后夏老师就自杀了。   “你的作案动机,和夏京这个人有关吗?”魏海林问他。   听到这名字的下一刻,少年像是变了个人,沉静的脸孔扭曲起来,提高嗓门:“他也是个人渣,恋童癖都是人渣。”   可又是一眨眼,他的怒气转为满身悲凉,垂下头去喃喃:“夏老师,夏老师……他不一样的……”   随后少年掩面崩溃大哭,手铐随颤抖的身体直响,再说不出一句完整的句子。   审讯不得不中止。   从刑讯室里出来,杨一心口像堵着一团被水浸透的棉花,闷闷的。   “如果一个人生来就带着某种缺陷,就像天生残疾一样,”杨一问魏海林,“比如生来心理和生理上就只能接受小孩,那这样的人是有罪的么?”   魏海林笑了笑,露出满口经年累月被烟熏黄的牙,用那沙皮纸打磨过般的嗓子说道:“人类之所以能发展到今天,就是因为人和人之间达成了协定,一起压抑原始冲动,磨平个性,大家一起遵守同一套规则,谁也不许犯规。你所说的那种人,他不做出来就是无罪,做出来就是有罪,这是法律意义上的界定。但是,”   他说着,一指弹掉烟灰,“这种人就算什么也不干,在这个社会、这套规则之下也很难被理解,因为他的原始冲动不同于多数人。我们通常能理解一个男人幻想qiang奸妇女,也能理解一个人幻想在路上见到巨款后占为己有,那是因为我们心里都不可避免保留着同样的欲望,所以即使那种幻想不合当今规则,我们也能理解他们这么幻想的缘由。但像是恋童癖,那是一部分少数人,他们的心理状态其他人完全不可理解,所以很多人说他们带着原罪,说即使只是带着这种龌龊的思想也该被拖出去枪毙。”   “还有像是天生的杀人魔啊,天生的自残癖啊,天生的暴力狂啊,天生的反社会人格啊,程度不同,性质都是一样的。不管你压不压抑天性,有没有把心中的欲望付诸实施,都不会被他人接受。”魏海林补充道,他没有留意到杨一骤然僵硬的脸色,兀自仰面吐出一个烟圈,“像那些LGBT现在是赶上好时候了,大潮流要为他们争取权益了,法律都寻思着给他们开绿灯了,嗬,这搁在以前,个个也是戴罪之身。”   他把烟掐了:“得了,我要再进去看看那个小家伙了。”   案子搞到深夜,杨一取出烟盒里最后一支红塔山,起身对同事道:“我去买烟。”   马路上空无一人,一只通体雪白的野猫蹑手蹑脚游走在路边停泊的车辆之间,杨一捡起一只被人踩扁的易拉罐,扬手便直朝它掷去,“当”得炸响,野猫一惊,仓皇逃窜,闪电般消失无踪。   如果是在大白天,杨一可不敢这么做,回想少时仅有一次的破戒,因为虐待一条狗而差点让他付出惨痛代价,他至今心有余悸,再也不敢施暴于这些“人类的朋友”。   今夜的风甚是喧嚣,杨一心神不宁,想起魏海林一针见血的话,便觉如芒在背。   他叼着烟,忘却了吸食,又恍恍惚惚思考起来:   为什么同样是虫,蝗虫是“害虫”,而蜜蜂是“益虫”;为什么同样是动物,猫狗是“可爱”,而鱼虾是“好吃”;为什么同样是一条生命,穿山甲和果子狸值得被保护,而老鼠蟑螂人人得而诛之。   对身为个体的一只蝗虫、一只蜜蜂、一只猫、一条鱼、一只穿山甲、一只老鼠来说,它们做的任何事,目的都并非在于给人类世界带来收益或损害,它们的初衷,不过是遵循镌刻在基因里的生存本能。   人是在以什么划分外物的“好”与“坏”、“贵”与“贱”呢?   是人类自身的喜好,和利益啊。   再此基础上,形成道德,制定法律,让整个群体的人类都相信,这些是天道如此的真理,在无数人齐心协力的自我告诫与告诫他人的努力下,成为了一个时代颠扑不破的信仰。   一念及此,他的内心并无多少波动。他觉得这样做很对,要不然如此高效井然的人类社会该何以为继。   飘远的思绪回归,杨一摸出手机,鬼使神差地拨出一个固定电话的号码。   那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接起,传来一个阴森低沉的声音:“喂?”   “睡了?”   那头愣了一愣,似乎是对平生经见第一回 接到杨一的电话而诧异,半晌后回答:“没。”   “我一会儿过来。”   换来那头一声轻笑:“哦,知道了。”   人的降生身不由己,若是喜欢这一生也就罢了,若是哪天对这世界再无留恋,寻死就成了一桩耻辱。   因为“世界是美好的”、“人应该积极向上”、“人必须热爱世界”、“生命是无价的”、“永远不能放弃希望”等种种原因,世界都对想要死的人抱持着一种怜悯、不理解且不支持的态度,对自杀死掉的人唏嘘感慨,暗怀鄙夷地拿做反面教材。   想死的理由千千万,但那都不重要,因为你应该乐观坚强。   什么?你印堂发黑属性发丧,偏不爱乐观坚强,那怎么行呢?你必须乐观坚强啊。   王兆对此一直不赞同,凭什么,只能不问个人意愿就把人生下来,而不能提供给那些对世界失望透顶的人一项退出机制呢?凭什么,人必须承受苦难斗完一辈子,而不可以提前缴械说老子不玩了呢?   那夜他摸了摸自己脑后的反骨,爬起来给自己老爸打了一针□□。   清晨他在窗边挂起了第一个烟屁股,黄鹤楼,是老头子生前最喜欢的牌子。   他走上了为人定制死亡的职业道路,见效快,无痛苦,试过的都绝对没机会说不好。   他甚至还找到了原料供应商和专门的收尸人,发展为一条完整的小产业链。   他曾有过十几名顾客,形形色se,什么人都有,但独独夏京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那日正值开春,王兆在收杂货店前的卷帘门,忽闻一个脚步停在身后。   “你是安乐吗?”   王兆回头,见是一名斯文高瘦的男人,他直起腰来,仔细看了看那人的眼神。   一片死气。   王兆点点头:“我是。”   “我想死。”   王兆往后门走:“进来吧。”   男人叫夏京,三十岁,在一所学校当美术老师。他说他不想活了,但因为还有事要处理,所以想问王兆有没有办法让他半年后再死。   王兆从没听过这么奇怪的要求:“那你半年后再来就是了。”   对方摇摇头:“现在做出死的决定,但半年左右再死,今天决定了,就不改了。”   王兆没有过问原因,把长发拨到耳后,问他:“你考虑好了?”   男人点头,王兆便起身出门,不消片刻又回来,递给他一个矿泉水瓶瓶盖,里头盛了浅浅一层深色液体。   “喝了这个,你的肺会不可逆转纤维化,一开始和正常人一样,但快则几个月慢则大半年就会死,没人救得了你。”   “我要付你多少钱?”男人问。   王兆森然笑笑:“不用了。”   男人便端起瓶盖一饮而尽,出门,背影很快溶解在料峭春寒风包裹的夜色里。   不久王兆在路边小馆子里又见到了夏京,他在吃一碗什么料都不加的光面,夏京客气地和他打招呼:“你好。”   王兆在他对面坐下,叫了碗一样的。   “你为什么想要死?”面还剩最后一根的时候,王兆问他。   夏京颓败的脸上露出一些滑稽:“因为我一出生就该被掐死。”他掏出一张纸钞压在碗底,起身,指指王兆的碗:“我一起付了,就当是给你的报酬吧。”   两三个月后,王兆在杂货店窗上新挂上一枚烟蒂。虽估摸着夏京应该还没死,但他回头细想,夏京应该在离开安乐杂货店那天就算死成了。   听说外国有替病人做安乐死手术的医生被判故意杀人罪,舆论将其骂得狗血淋头,翻译成中国话就是“活该永世不得超生”。   王兆想,要是有得选他才不要超生呢,人间有什么好的呀,讲这话的人都以己度人。   再后来不久,他从小馆子的电视机里得知,夏京死了,不是因为□□引起的肺纤维化,而是跳楼。   因为他是恋童癖,所以对这事大家都说他罪有应得。就像贪官出门被撞死是罪有应得,明星劈腿被人肉是罪有应得,小三被lun奸是罪有应得一样,都是妖孽自有天收。   既然要跳楼,为什么当初还要来找自己呢?王兆坐在小店窗前,点一盏幽暗昏黄的小灯,托腮发呆。   深夜里一双脚步渐渐近了,继而出现了那人的轮廓,“我来了。”他站定在王兆面前,风尘仆仆,把手中的塑料袋朝他晃了一下,“带了点宵夜。”   王兆探出身体,问:“什么东西?”   “炒饭。”   “进来吧,后门没锁。”他朝侧边略一颔首。   “那个小孩会怎么样?”王兆问。   他大致了解案情进展,这事一出,举国皆惊,街头巷尾都在议论。他从电视机屏屏幕中被打上厚码的少年口中听到了夏京的名字,多少有些意外,当时就想,世界可真小。   杨一动手解外卖塑料袋的死结,小小的屋子里回响起悉悉索索的声响:“未满十八,不会判死刑,牢底坐穿倒是有可能。”   “哈,”王兆慢慢把黑发拨弄到肩膀后,“这都死不了,年轻真好。”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王兆说。   杨一瞥了他一眼:“别乱说。”   王兆却不以为意,自言自语般道:“我要是在十八岁前把所有的事都干上一遍就好了,现在有些晚了。”   杨一听了嘲弄道:“你就不可能干好事。”   “干好事还用赶在十八岁之前吗?要赶在十八岁之前的肯定不是好事。”   “你还是像现在这样,老实点吧。”   王兆挽着袖子,从他手中接过饭盒,没说好也没说不好。   重逢后两人的关系莫名亲近了些,较之于曾经而言。岁月好像重置了一些模式,两人至少现在能这样平心静气地说话,甚至坐在一起吃饭。   “参与破获一桩大案,又该升职加薪了吧。”   杨一嗤笑:“呵,那些东西有什么意义。”   王兆掂着一勺炒饭,久久没有动,干看杨一埋头吃饭,杨一斜眼看他:“怎么了?”   王兆扯动嘴角悠悠说:“哎,你说,我是爱上亲哥哥的变态,你是有暴力倾向的变态,为什么我活成这样,而你却能活得不错。”杨一鼓动腮帮子的频率慢了下来,又听得王兆喟叹一声,“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呢?”   杨一首先没有否认王兆这个提问的前提,嚼着一颗没炒熟的豌豆边认真地思考了片刻。   “大概是因为,我们最根本的诉求不同吧。”他端起哇哈哈矿泉水喝,王兆饶有兴致地盯着他,等待下文,杨一放下瓶子缓缓道,“你的诉求是跟随心中的声音,甚至不惜明着藐视规则;但我,对我来说,不成为社会的异类,从社会中获得认同感,高于其他任何一切的情感诉求。”   王兆听罢,像是恍然大悟般“哦”了一声,微抬起脸来:“原来是这样啊。”   他接着便又笑眯眯地看向杨一:“其实我一直在奇怪,明明爱上亲哥哥也不会怎么样,既没有意外怀孕的可能,也没有伤及无辜,为什么大家都说乱伦是罪呢?”   “你还记得妈是怎么蒸鱼的吗?”   王兆眨眨眼,颇觉意外:“记得,一定要把鱼切成两截。”   “你知道为什么吗?”   “不知道。”   “后来我问过她,她说是她妈教她的,我后来才发现,是因为过去蒸锅小,一条整鱼放不下,只好一切两段;即使之后家里买大锅了,妈还是一切两段,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做,反正从外婆那辈开始就一直就是这么做的。”   “所以呢?”   杨一用一次性塑料勺刮着饭盒底:“在过去,乱伦会导致后代畸形,还会进一步引发财产分割的问题,所以社会通过理性判断得出结论:不可以乱伦。后来这条规则逐渐深入人心,所以纵使现在有避孕措施,基因检测手段也日趋成熟,人们还是习惯性地认为绝对不可以乱伦。男女之间不可以乱伦,同性之间也不可以。从纯粹的调节需求的角度来说,社会观念有很强的滞后性。”   “所以错的是滞后的规则咯?”王兆问,“我没错吗?”   “你错了。”杨一说,“因为制定‘对错’的标准的,正是这个时代的公意。”   王兆哑声笑了,笑得停不下来,连连点头:“实在太有道理了。”   他眼中闪烁出一丝活色,像是领了真理般清明,从桌上纸巾中抽出一张来擦嘴,含糊道:“哎,原来真是我错了啊。你看得透彻,所以活得滋润。”   “滋润什么,只是我看得透彻,才明白做无谓的挣扎很愚蠢。”   吃完宵夜,两人一头一尾背靠墙壁坐在床上,杨一忍不住问他:“你一直说爱我,你到底爱我什么?”   王兆皱眉垂头苦思了一会儿,答:“不知道。”   “那你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杨一侧头看他,“除了反复说爱我,你从来就没做过别的表示。”   王兆也偏头,长发顺着肩膀倏然垂落,他一双眼睛在昏暗的灯光下忽闪着:“我没有希望从你这里得到任何东西。”   “什么也没有吗?”   “什么也没有。”他转了转眼珠,“普通人爱上一个人,会希望得到什么呢?”   这个问题也难住了杨一,他便回忆着从他人身上道听途说来的爱情,扳手指头数:“陪伴,接吻,zuo爱,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睡觉,结婚戒指。”   王兆摇摇头:“我从没想过这些。”   “你的爱可真够形而上的。”   “哈,或许是吧。”   杨一动了动,在瞄见他领口下象征他名字的刺青时,鬼使神差地一撑双手,翻身凑了过去。   “要不要试试。”   两人的距离骤然仅余咫尺,王兆侧过脸歪头与他对视,杨一的身体活像一头大熊,那扑面而来的压迫感叫他愣神了好一会儿。   “试什么?”他问,气声几不可辨。   杨一伸长脖子,偏头轻轻烙印在他的唇上。   温热的鼻息纠缠在一起,嘴唇又软又凉,亲吻原来是这种感觉。   分开时,王兆滑稽地扯开一副难以形容的表情:“哦,这样啊。”   杨一翻身坐回去:“嗯。”   “也不赖。”王兆说,他说着,醉酒般沿墙壁慢慢滑落,阴森森“咯咯”笑了几声,虾米似地收缩起身体。   “我本来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眨眼间他好像已然入睡,闭眼发出呢喃的呓语,和夏末的晚风一样若有似无地叹息着。 第7章 蜜糖   王兆估计杨一是不记得了,他俩很小很小的时候,关系还不像后来那般紧张微妙,还能天天凑在一起愉快地玩泥巴。   那时王一冒着鼻涕泡,衣襟上一滩咖啡色的麦乳精渍,昂首挺胸对王兆道:   “我是哥哥,我会保护你的。”   逆风的方向,那身影宛若金光万丈,一直刻印在王兆心里,许许多多年了,历久弥新。   渐渐长大,他们单纯的小脑瓜各自发展出一套光怪陆离的性格,两只妖孽八字不合,于是在不知不觉间疏远,发展到同一屋檐下也形同陌路。   王一深谙处世之道,对外夹紧尾巴做人,一直顺风顺水;王兆的“怪”则表现得异常露骨,因此时常被各路人欺凌捉弄,有时是被堵在放学路上要钱,有时是被反锁在厕所里泼水,甚至有时是嫌他笑得太欠扁,莫名就挨了一顿打。王一从没有维护过他,甚至冷冷地抱臂道:“自找的。”   王兆在外头挨打,回了家还要挨王一的揍,内外混合双打,酸爽得不得了。   那会儿的王兆想,他一定是忘了小时候以“哥哥”自居、扬言要保护他的承诺。   一直小打小闹地被欺负,王兆自个儿也没太当回事,挨打多了就知道以什么姿势防卫能减少伤害,一见人气势汹汹朝自己杀来立刻便能娴熟地靠墙抱头蹲防,遭拳打脚踢的同时居然还能分心思考遭完这次抢,他兜里的钱够买几盒小卖部的摔炮。   十二岁的那年冬天,王兆终于命犯太岁,或者是说他咎由自取,不知怎么惹到了社会人士,被一顿打得灵魂出窍。那一次他能活着回来,可真是阎王爷动了恻隐之心,觉得正态分布的世界不能没有王兆这种异类奇葩,硬是在生死边缘通融了一回,叫他捡回一条小命。   当时他被一群人用铁棍打得头破血流,丢在近半米厚的雪地里好几个小时。奄奄一息之际他扫了一眼自己的下半身,右腿以一种极度漫画式的状态向外侧拐出,橡皮软管似的软趴趴地搁在雪上,他残存的意识闪过一丝奇怪:这是不是不太符合人体结构啊?   他恍惚着仰望苍天,纷纷扬扬的雪坠落下来,异常迷幻。   雪渐渐覆盖在他身体上,身体和意识一齐麻木,天地逐渐渺远,远远传来的学校钟声一声轻过一声,他不冷也不痛了,纯白天地消融一切事物的轮廓,徒留无喜无悲、无远弗届的虚无。   他想这回可能真是要交代在这儿。   哈哈。   迷迷糊糊快丧失意识的前一刻,他隐约听见有人在叫他的姓名。   是是,我是王兆,敢问来的是哪位鬼差大人?   “王——兆——王——兆!……”   愤怒中夹杂着焦急,由远及近。   王兆想,我不急着投胎,你急什么,服务态度真差。   “王兆!王兆!王兆!”   炸雷般的叫唤冲过来。   随后他坠入了无边的黑暗,意识被剥离的最后关头,他感到身体被一个力量抬起,继而一股气流喷洒在脖子上,暖的。   后面发生的一切以十分蒙太奇的手法保留在王兆的记忆中,一闪是雪地上鲜花般绽放的血迹,镜头一转又见视线越过谁的肩头正颠颠簸簸向前,一闭眼,出租车里的皮革气味飘来,下一秒,他被人敞开了外衣抱在怀里,陌生的体温烘得他昏昏沉沉。   清醒时分,王兆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周围一圈人喜上眉梢:“他醒了他醒了。”   他眼一动,见到人群后,一个身影飞快闪出病房不见了。   大家都说要是再晚送来一个小时,他此刻已经是一具尸体。   住院期间,王一没来探望过他一回,伤好之后回去上学,听说那群教训他的社会二流子头头被人打了。   那家伙某天喝醉了酒,叫人从背后一脚飞踹,用麻袋套头后绑在地上,来人戴了副铁拳头,下手极狠,从头到尾一声不吭生把他打了个半死。最后那小混子满口牙只剩一半,耳朵也几乎聋了,下黑手的人没找到,那家伙只能自认倒霉。   王兆还听到班级同学议论,那天一听他被打了丢在雪地里,正在室内篮球场打球的王一整个人都和疯了一样,丢开篮球,撒丫子呲溜就跑得没影了;背着他往大路狂奔时双眼通红,见到他这副表情的人还以为他是要去干架。   再后来,只要找过王兆麻烦的人都会在不久之后倒不同程度的霉,于是所有人小流氓都怕了他,私下谈论这人是大衰神转世不能招惹,都战战兢兢地绕着他走,见他渗人的笑时暗骂一句:“晦气。”   王兆终于明白,王一没有违背承诺。   他虽然打自己,但却不许别人也打他,比他本人还锱铢必较,报复手段也花样百出。   王兆还发现,他惹祸留下的烂摊子总有人默默收拾,他的罪证总会在被发现之前销毁干净,他从没问过王一那是不是他干的,两人养成了心照不宣的默契。   他保护着自己,用属于他的、很奇怪的方式。   王兆小时候爱吃甜食——虽然这与他是个怪胎的设定格格不入,在大家的想象中,怪胎应该喜欢吃更怪的东西,比如路上挖的泥土、咖啡冲人血或者从树上捉下来还鸣叫着的蝉,就像仙女不会拉屎一样,怪胎也有一套属于自己的设定。但真实世界就是不如文学故事那么极端,没有一以贯之的非黑即白,偏偏王兆就是个有着很正常饮食嗜好的小孩。除了爱吃甜食,他还会每天乖乖在课堂里坐满八节课,考试时也从没有很拽地交白卷,也会和别人一样分神处理许多日常琐事。这样一听可真是煞气锐减形象崩塌,泯然众人矣,观众都要跑了。   因为爱吃甜食又经常不刷牙,王兆果不其然长了蛀牙,蛀斑生在口腔最末端的大牙上,先是一刺一刺地疼,后来发展为一挤一挤地疼,直到昏天黑地日月无光。   有一阵子进食成了一种可怖的折磨,从享受转为令人爱恨交加的事。但他实在割舍不下甜食的美味,疼死也非要吃。每当他扭曲着面容咀嚼糖块时,那甜蜜的痛苦称得上刻骨铭心。   他爱着王一,但王一总要打他;虽是要打他,却也保护着他。   当又一次因惹祸被王一拳脚相加,在地上痛苦打滚的王兆忽然懂了,眼前这人不就是流过他蛀斑的蜜糖。   如果给他一次机会,要他选要不要来到人世,他会选不要;如果给他一次机会,一定要成为人的前提下,要他选要不要和王一一起来到人世,他会选要。   他很庆幸,数以兆计的可能组合,是自己与他一同降临。   一场长梦的尽头,王兆睁开眼,懒洋洋地撩拨长发,扭头望窗外,天已大亮。   他整整睡皱的衣服,起身开门,带有一丝尘土味的风立时从小店后门灌进屋子,驱散隔了夜的污浊空气。前后工地都已开工,冲击钻突突突,伴着高声吆喝不绝于耳。   他伸了个懒腰,一扭头,却见杨一从西南边慢慢走过来。   王兆愣了一下,旋即冲他浅笑:“你昨晚没走?”   昨晚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聊着,在床的一头一尾各自睡着,方才醒来不见杨一,王兆还当是他已经走了。   杨一的脸色不太好看,伸手一指走来的方向,口气不善:“那间小房子里的东西是你的?”   王兆笑眯眯点头:“嗯。”   杨一表情阴晴不定,沉声问:“呵,那你告诉我,里面都是些什么?”   “反应罐,天平,试管,磅秤,化学药剂……”   “你到底在搞什么。”   列举到一半被打断的王兆对他眨眨眼:   “毒yao啊。”   王兆在杂货店不远处租了一间破旧的小房子,他谎称是附近工地的,要个地方堆放一些特殊建材,房东不疑有他,立刻把小房子借出。王兆一直将其作为“工作室”使用,在此配置各种□□,用来为他的顾客完成死亡。   工地的噪声与漫天飞扬的黄沙顺风席卷而来,夏末未至,余热仍使一切显得浮躁。   得到回答的杨一惊愕了一瞬,王兆却是泰然,惊愕转瞬即逝,杨一换上副寻常的表情,习惯性地抱起双臂,淡淡道:“你之前和我说在研究毒yao,原来不是随便说说。”   王兆故作奇怪,歪嘴笑:“当时我问你信不信,你不是说信的吗?”   “你应该不是随便研究着玩吧,”杨一眼神闪烁,“说,你用来干什么?”   他又拿出那种王兆年少时很熟悉的,冷冽、不怒自威的质问口吻,字里行间都是迫人的威严,他背光而立,高大的身躯几乎足以将王兆整个置于投影之下,王兆从他眼中看到了怒火的征兆,仿佛一刹那又重置到了曾经的不平等模式,重逢之后稍显平和的互动一年恍如隔世。   王兆却反倒暗暗释然,他不理解世界,杨一也不理解世界,他俩之间互相不理解。他们互相无法捉摸对方的心思与行为,却又因着更深层的共性而能理解对方的不理解。   杨一就是个反复无常的人,十年过去,不变的是他的善变,这很好。   王兆微敛笑意,仰头凝望背光中那双白鲨一般犀利的眼睛:“如果我说我用来杀人,你会逮捕我吗?听那个姓雷的警官说,你一直特别刚正不阿呐,警察叔叔。”   “哦?你用来杀人了?”   每一个字从他嘴里蹦出,都带着股与时令不符的寒意。   “嗯,”王兆说,“很多人。”   话音刚落,预料之外情理之中地,一拳带着残影挥来。   日光下杨一的每一处细节都纤毫毕现,狰狞的五官,额头凸起的青筋,拳头上的伤疤,因惯性向后扯开的衣领。   零点几秒被拉面团般拽得很长,痛觉来临时时光倏然弹回,王兆一下跪在地上,膝盖扬起一小片尘土。   仿佛又回到了那个时候,恍惚间十年好像从没溜走。   “我当你今天放屁。”   继而一串钥匙像当年的牛奶瓶一样,被狠狠摔在跟前的阴影里。   “你敢和第二个人讲这话,我打死你。”   王兆痛得直不起身子,心道时过境迁这家伙干架的功力果然大涨,一拳竟有如此威力。   “以后不准再搞,给你两天时间,给我都收拾掉。”杨一带着怒容回头离去,“还有,以后记得锁门拔钥匙。”   脚步气冲冲地远去,王兆捂着翻江倒海的胃部垂头吃吃笑开,气流挤过喉咙沙哑而刺耳。   他的一啊,这不是还没变吗。那个扬言要保护他的哥哥,这不还在吗。   “一,你爱不爱我?”王兆对着他的背影喊。   杨一返身冲回来,抬脚便往他肩头一踹:“爱个屁。”   到警局时雷霆神神秘秘的凑过来:“杨sir,大新闻,想不想听?”   杨一心不在焉地瞥他一眼,道:“想说就说。”   雷霆:“那我不说了。”   “随便,你要憋得住的话。”   雷霆撇撇嘴:“啧,行了行了,告诉你吧。”他压低了声音,“今天凌晨有人报案,锦绣区那边有个单身的老富豪死在家里了。”   杨一听罢蹙起眉头,掏烟盒的动作一滞:“他杀?”   “应该是吧,不过也不好说,据说被发现时都臭了,隔壁组正接手负责调查呢。”   叫一旁的女警小林听了去,插嘴道:“八成是他杀,刚才吴小佳发微信告诉我来着,她觉得像是死于□□导致的心动过速,胳膊上还留有针眼呢,身边也没留注射器,看样子不像是自杀。”   雷霆:“吴小佳是谁啊?”   “法医那边的呀,她说被害人就像是被安乐死的,苯巴bi妥、肌肉松弛剂和氯hua钾(这也要屏蔽orz)一起注射,人几十秒就挂了,走得一点痛苦也没有,特安详。”   雷霆:“哦哦,诶?那要是真的,这谋财害命还挺讲究。”   “还不知道是不是谋财害命。但说是家里特整齐,一点也不像有人来劫过。”   “啊?”雷霆有些意外,“那看来就是仇杀了,有钱人嘛,仇人肯定多。”   “一般来说,仇杀会特地选让人死得这么舒坦的方式吗?”小林迟疑道,“而且听说这人本来浑身是病,活着比死了还痛苦呢。”   雷霆托腮:“这就奇怪了……嗯?杨一你去哪儿啊?我们苗渺那案子还有一大堆事没处理呢。”   杨一却已快步走出门去:“突然想起来有些事,去去就回,不好意思啊。”   雷霆在背后“喂喂”叫了两声,没留住人,回头挠了挠后脑勺,喃喃:“这突然之间心急火燎的是怎么了……”   电梯的数字不断跳动,杨一脑中警钟大作,心头竟隐隐然涌起不详的预兆。他不知为何立刻想起王兆的面孔,思绪不可遏制地指向方才他见到的一屋子瓶瓶罐罐,以及王兆阴沉笑着承认自己杀人的事实。   他刚才没有追问任何细节,丢下王兆粗心拔下的钥匙,像是逃避一般假装自己不是知情者。   但冥冥之中拴住他们两人的命运细线,总奇迹般地在某些时候联通他们的心灵。   他沉着脸咬牙,王兆啊王兆,他这辈子甩不脱的牵绊。   杨一打出租只身来到锦绣区的那座高档小区,门口保安拦他,他掏出证件朝给那人看:“警察,管昨晚那案子的,我同事已经进去了。”   年轻的保安“哦”了一声:“早些时候已经来了不少警察了。”   “嗯,我同事还没调过监控录像吧?”   保安小哥点点头:“应该是没呢。”   杨一:“那麻烦你和你领导说一下,我是负责来看监控的。”   保安小哥立刻说:“好,您稍等,我进去打个电话。”   不一会儿,一名年纪稍长的穿安保制服的男子过来,带杨一前往监控室,边问:“警官,您要查什么时候的?”   “18号那栋的电梯监控,最近三个月,有问题吗?”   男子忙不迭道:“没问题,您跟我来。”   裤兜里的手机铃声大作,夺命连环call直教人心惊肉跳,来电显示全是“魏海林”。面对上司显而易见的怒气,杨一却只掏出看了一眼,重新放回口袋,不理不睬。   可兜里的手机响个不停,他干脆一把拔了电池板。   “警官,从三个月前看起?”男子偷眼瞧了瞧偃旗息鼓的手机,问道。   杨一把手放在口鼻前思忖片刻,不知为何灵光乍现,于是毅然决然道:“先从七月中旬开始吧。”   “好的。”   无声的镜头以八倍速重现时光,狭小的电梯中人来人往,补妆的女白领,送外卖的小伙子,趁四下无人挖鼻屎抹在墙上的小孩,杨一自始至终双眼一眨不眨,抱臂默然地盯着飞速变换的显示器屏幕,没做出任何表示。   半晌,他叫停:“可以了,暂时就这样吧,我同事可能还会来再来麻烦你。”   “可……”身边年长的男子有些摸不着头脑,“您发现什么了吗?”   “抱歉,这个不方便对外透露,请您谅解。”杨一起身,冲他点点头,“谢谢您了。”   男子愣愣回道:“不会不会,你们办事,我们当然全力配合。”   脚步慢慢往门外走,一步一步踏在大理石地砖上,“您慢走。”身后人道,随后监控室门合上,“嘎达”。   说时迟那时快,杨一骤然化作一支离弦之箭,朝外飞奔而去。   王兆趴在杂货店前的柜台上拨弄随风飘荡的烟蒂,却听引擎的轰鸣挟惊天动地之势由远及近杀来,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刺耳的“滋啦”一声,轮胎摩擦路面,一辆大众小轿车堪堪漂移过半个圆弧刹停在眼前,来路一片茫茫未来及落定的尘土。   驾驶座的车窗被摇下来,王兆见了来人一怔,旋即说:“这里机动车禁止通行。”   杨一说:“上车。”   王兆问:“去哪儿。”   杨一说:“快逃吧。” 第8章 细线   王兆脸上的笑容慢很慢地消失,他什么也不问,只摇摇头:“不了。”   杨一难以置信,怒目圆睁瞪着他,王兆说:“我做了就是做了,料定会有这一天,没想过逃。”   “给我上车。”杨一咬着后槽牙,“你听到没有,给我上车。”   “我逃了,你怎么办?”王兆复又笑了,笑得云淡风轻,“对你来说,从社会获得认同感不是高于其他一切诉求吗?我逃了,你怎么办。”   “你别管这么多!给我上车!”杨一吼道。   他打开车门跃下,冲过来越过窗子就将王兆一把揪住,两条肌肉虬结的胳膊上血管乍起,两人几乎鼻尖抵鼻尖,杨一哑着嗓子低低说道:“你不跟我上车,我现在就打晕你再拖你走,我说到做到。”   “你要这么做的话,我现在就咬破牙里的□□胶囊,我也说到做到。”   轻飘飘一句回应,杨一瞳孔一瞬缩成针尖,放开王兆,踉跄地退后两步,满脸不敢相信。   “进来坐会儿吧,我床底还有瓶客户送的红酒,就是不知道是不是八二年的。”   王兆转身,披肩长发如重逢那天一样,潇洒地旋开圆弧。   杨一脸上没有笑容,默然不语坐在桌边,王兆满屋子找开瓶器,嘀嘀咕咕地自言自语:“哪里去了?我记得是有一个的,但也很久没用了,不知道还找不找得到……”   他终于从某个纸箱的角落挖出一把脏兮兮的开瓶器,笑着对杨一挥了挥:“总算。”   杨一抬眼看他一脸无谓,沉声问:“你知道现在什么状况吗?”   “不知道啊。”   “那你回答什么‘不逃’,你都不问问我发生了什么。”   王兆兀自忙活开红酒,回看他一眼,幽幽问道:“那么你呢,知道我到底做过什么吗?”   “不知道。”   “那你说什么‘快逃’,你都不问问我到底干了些什么。”   四目相对,大眼瞪小眼。   “那是你干的吗?”   “是啊。”   “你知道我指的是哪件事?”   王兆一顿:“不知道。”   这才发现,双方居然都默契地忘了询问情由,只交换只言片语就好像领会了对方心思,明明什么具体情况也不了解,却能省略了过程直奔结果。   王兆噗笑出声,轻轻摇摇头:“心有灵犀到这个地步,我们真的是兄弟。”他斟满一塑料杯的红酒,那圆润剔透的色泽颇引人遐想,晃悠一下,挂壁的残留好似粘稠鲜血,他递给杨一,“给。”   杨一接过,手指不经意触碰,王兆的手很凉,令他回忆起那年冬天怀里的温度。那时他差点以为他会就这么死掉,变成一根冰棍在他怀里一睡不醒。   “你说吧,你那边发现什么了?”王兆问。   杨一仰头,一口气喝了半杯,放下杯子道:“锦绣区的博元绿城18号2407室,今天凌晨发现一具男尸。”   王兆眯眼回忆着,举杯呷了一小口:“哦,他啊,有印象,肝癌晚期,白内障加青光眼,风湿性关节炎,糖尿病,还加上肛瘘,一点生活质量都没有,空有大把钞票却没处花。”他叹了口气,“看来收尸的那家伙是出事了,本来说好这次他会料理后事的。”   杨一听罢:“现在该你说清楚了。”   王兆搅着长发,眼含笑意地注视杨一:“我嘛,只不过给像他一样的人一条舒坦的死路。”   他的笑容意味深长,白衣黑发,整个人在采光不足的小屋子里散发出叫人敬而远之的气息。   “安乐杂货店。”杨一捏着塑料杯,塑料杯不堪受力微微变了形,“你真是替人做安乐死的?”   “嗯,很多人想死却死不了,想死不知道该怎么死,所以我帮他们一把,一针下去,不到一分钟就能死透,想多体会点痛苦的也可以,各种药剂随便挑,反正可比跳楼上吊什么的轻松环保多了。”   “老爸?”   “也是我。”   “你做过多少次。”   王兆伸出细瘦的手指,指向小店的柜台:“那里有多少个烟头,我手上就死过多少人。”   杨一咬紧下唇一言不发,半晌,一仰头,闭着眼“咕咚咕咚”干完了剩下半杯。血红的酒液顺着嘴角流下,晶莹剔透,王兆目光追随那小水珠一路划过喉结,竟有些出了神。   杨一垂头,闭着眼深呼吸,许久后缓缓出声,语气里饱含筋疲力尽般的倦意:“这是要掉脑袋的罪。”   “我知道,”王兆很快接话,“但我不认为自己有罪,但如果法律说我有罪,那就有罪吧,如果未来哪一天安乐死合法化了,我就是无罪了。那一天一定会来的,因为决定生死是每个人的自由。”   杨一慢慢睁开眼,仍深深垂头:“法律是不会溯及既往的。”他看自己的双手,神情有些痛苦,“布鲁诺被绑在火刑架上烧死是正义,汉谟拉比法典说以眼还眼也是正义,过去禁止婚前性行为和堕胎也是正义,我们现在再怎么说那些东西不合理,那也是那个年代的正义。或许在未来,制度健全到足以排除一切安乐死带来的负面效果,或是人们对‘死亡’这个概念有了改观,那给予人选择死亡的权利也会成为正义,但现在,那都还不是。”   王兆小口呷杯中的红酒,若有所思,两厢沉默的当儿,门外冲击钻聒噪地破空而来,冲击着耳膜。   他很快脸红了,醉意爬上苍白的双颊,竟然令他显出几分活人的血色来。   “你不是不喝酒的吗?”杨一问。   “最后了,喝一点罢。”王兆说,“我们这辈子估计也就这么喝上一回。”   “最后”一词刺痛了杨一,他抬起脸望向他,有些慌,醉酒的王兆冲他笑笑,没了往日那般浓烈的阴森戾气,反而出奇地柔和,笑眼里倒映出杨一的身影,痴情与狂热藏在迷雾之后。   “迟到的不是正义,提前的也不是正义,没有用规定方法的也不是正义。”王兆说。   “对。你替人安乐死不是正义,那个杀恋童癖的少年也不是正义,只有我枪毙歹徒才是正义。”   “明明同样都是杀人。”   “是啊,明明同样都是杀人。”   “我们一出生就被迫与其他所有人一起签订契约。”微醺的王兆摇头晃脑,神态慵懒,“相信大多数人所相信的,做大多数人认可的事,绝不特立独行,发誓随波逐流。钻石贵,是因为大家都认可它是贵的,法律权威,是所有人一起赋予它以权威。”   “我想交毁约申请书,我早就想好,这一天来时就交毁约申请书,我不和大家一起玩了。”王兆环顾这间狭小的房子,话锋一转,“喝完这杯,你带我走,去警局,到时候记得带上柜台下的那本账本,倒数第二页记了全部我杀过的人的姓名年龄住址。”   杨一心头忽地涌上难过和愤怒,像什么东西零零碎碎地崩塌,细线绷得笔直,那头的重量摇摇欲坠。他又听得王兆说:“我这一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所以死了也没关系,但你不同,你还想体面地活在这世上。如果法律一定要对我所做的做出审判,那就由你带我去吧。”   十几条人命,他不可能有活路。   “你逃吧。”杨一看着他,竟头一次带上几分央求的意味,“趁那边还没确定尸体的死亡时间,他们不知道嫌疑人,你逃吧,我帮你。”   王兆却摇摇头,探过脑袋缩着肩膀,在他眼前继续诡异但温柔地笑:“我再逃还是在同一个天地中。我知道的,你不会不讲信用,说了要保护我,就会保护我的,你是我哥哥。”   “哥哥”出口那一刻,如潮情绪磅礴奔涌而至,杨一骤然崩溃,将双手插入发间,抱着头,因克制情绪而断断续续地喘气,几乎从牙缝里挤出字儿来:   “我存在在这世上的第一秒,你就在我身边,我脑子有问题,你脑子比我还有问题,”他喘着气愤愤地笑,“你不知道从小到大有多少次我想,‘算了,让他自生自灭去吧’,结果还是做不到,你就时刻拴着我,我根本拿你没办法。”   “你打我也很疼的。”王兆说,但语气里没有责怪的意思。   杨一埋头不说话。   “”一,下辈子估计是见不到了,我不会再投胎做人了。”   杨一沉默了好一会儿,说:“人死了就是死了,没有灵魂转世的。”   王兆柔声笑起来:“哦,那再好不过了。”   他忽然站起来,慢悠悠踱步到杨一身边,挨着他坐下,相贴的胳膊让杨一闪电般回溯起那个雨夜,一阵几不可察的颤栗,听得王兆说:   “但要是有灵魂转世的话,我就在奈何桥边等你,喝孟婆汤前再问你一遍你爱不爱我,那时候你可得好好回答。”   心脏像被千万根小针扎穿,从千疮百孔中渗出血珠子。   “现在为什么不问了。”   王兆偏头看他,对他对视:“活在这个世界,你一身枷锁,怎么肯回答我。”   这样近地凝视彼此,杨一觉得王兆的笑过于复杂,有心灰意冷后的释然,有孤注一掷的绝望,有求之不得后的解脱,他心头一凛,不等开口又听王兆继续说:“记住了,名单在柜台下的账本的倒数第二页,那间放工具和材料的房子的钥匙在我口袋里,我作案的过程记录在那台手机的备忘录里,密码是你和妈离开老家的日期,还有,你是大义灭亲劝我投案自首的,我是见东窗事发,畏罪自杀的。”   杨一瞪大了眼看他:“你什么意……王兆!”   胶囊破裂的当下苦杏仁味溢满口腔,继而数秒内视野开始模糊,他笑看着他这辈子唯一放在心上的人惊慌失措的模样,听他大喊着自己的名字。   手足轻若纸片,意识飞往无垠深空,他释然了,等这一天他等了太久。   二十几年来,王兆一直怀疑自己眼中的世界和其他人的不一样,行走于人间时常疑窦丛生,困惑着他人以为理所当然的事情。比如为什么班里的小兔子死了,小朋友们会齐声哇哇大哭;为什么他在外婆的葬礼上笑会被扇耳光,还被骂小没良心;为什么不喜欢融入集体会反复被班主任找去谈心说教;为什么要定期去烈士陵园沉痛哀悼;为什么一旦风吹草动,大家的民族热情都这么高涨;为什么周围所有人除了他,都能在太多问题的认识上达到高度一致。   这实在太匪夷所思了,他就好像一只刚修炼成人型的畜生一般,由衷地、真诚地、发自内心地无法理解常人的思维。   杨一做得到带着镣铐跳舞,他始终做不到,他是头收发频率与所有同类不符的鲸鱼,他是只遍寻天下找不到插座的十八孔插头,他是台从操作系统到办公软件都用火星文编码的计算机,他是种被人类世界的免疫系统抑制排斥的细菌。回首前尘,一团浆糊。   “我们从前都没怎么好好说过话,最近说了好多,再遇见你真好。”他带着笑,合上眼睛。   长长的黑发仿佛带着有另一个世界的凉意,缠绕在指间,绸缎般又滑又软。   杨一眼睁睁看面前的身体飘然向前倾倒,旋即肩头传来算不得沉重的分量,他如那一年在出租车后座一样安静地阖着眼,不笑了,也不说话了,仿佛倦到极致入睡了一般,安分得让人心悸。   “王兆……”   没有回应。   收拢手臂,王兆歪头偎在他怀中,身体还温热,鼻尖蹭过他的脖颈,可已没了湿润的鼻息。   过于宽大的领口之下,停止搏动的心脏仍烙印着他的名字。   不远处工地敲敲打打个不停,有人在高声嬉笑,风一如既往裹着夏末余温卷起沙尘,流云滚过苍穹,万物没有因一个生命的消逝而更改丝毫,一派天地不仁的冷酷。   逼仄昏暗的小屋子里填满沼泽泥浆一般死寂,杨一将他抱了满怀,用全部的力气,像要将他揉碎了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而细线那头的灵魂已然离去,徒留线头在半空悠悠飘荡。   眼眶干燥,他悲伤不起来,反倒在他倒在肩头的瞬间顿觉一块大石终于落了地,砸出一地模糊的血肉,和一声“终于”的叹息。   到来不过早晚而已,那是王兆从出生起便无法逃离的宿命,苟延残喘至今,想必他已经尽了力,不属于两人的世界,他要先行告退。人怎么活都是随意,支付相应的代价就行,这样看来,是他付了自由他付了命。   只是从此杨一的心死了,他望了眼未来的长路,荒凉之境剩他踽踽独行。   王兆羡慕他为人处事总是游刃有余,可其实他也一直嫉妒王兆恣意潇洒地随性而活。   他只敢躲在阴影之中,但王兆敢走在阳光下,理直气壮地做一名闪闪发光的神经病。   海浪滔滔拍打岸头,落日余晖在海平面洒满粼粼金光,海风带着咸湿水汽,轻轻吹拂起他一头长发,拂过杨一的胳膊与脸颊,温柔得不像话。天空火烧一般从西燃到东,盘旋着鸣啼的海鸥,黄昏下两个人影倚靠在一起,杨一为他将发拨到耳后,揽过他的肩头,问他喜不喜欢看海。   得不到回答。   他最终不知道他喜不喜欢看海,正如他不知道他许许多多的事情。他们总是这样,绕过纷繁芜杂的现实琐事,笼统概括却一针见血地,直达对方心里最最深层与本质的隐秘。   “我嫉妒你,但我不可能活成你的样子。”杨一侧头,嘴唇几乎吻上他的额头,他忽然垂下眼出神地打量他,“我还是觉得你短发的样子更好看些,但长发更适合你。”   此刻天如那年炸开的火光,肩头倚靠的是那年火光中狂笑不止的少年。   杨一问:“你还记不记得那年你炸仓库?”   风吹长发,像是在回答。   杨一喃喃地说:“我一直想对你说,谢谢你,对不起。”   他们初中校门口的小卖部养着条好看的哈巴狗,十五岁那年,有回不知什么事弄得王一满肚子邪火,便忍不住拿狗撒气,将其折磨到奄奄一息后心虚地丢在学校附近的小仓库。结果事发,狗主人坚称有人见到是王一把它抱往仓库那边去了,指着他虎口的牙印说这就是狗咬的,甚至闹到学校,叫人押着王一前去寻找。那时王一大汗冒了满头,看热闹的同学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随着仓库越来越近,心情也越来越绝望。   那条狗真的很可爱,所以他的罪恶将与其可爱程度成正比。   他能料想隔天他被冠上“变态”的恶名、人人喊打的模样,他完美的形象毁于一旦,女孩们哭着指责他丧心病狂,男同学们皱眉将他孤立。   王一心都快凉了,不料王兆从天而降——一点不夸张,就是从天而降,王一正在下面被人推搡着往前走,就见前方居民楼三楼的一扇窗被砰然推开,先是抛出两袋面粉,“啪啪”两声闷响,正砸在仓库斜顶上。扬起的一小团白烟霎时叫底下的众人一愣,旋即一个人影一跃而出,迎着风凌空划过两三米的弧线稳稳扒住仓库。   底下人齐齐惊呼。   王兆高高在上,背光而立,旁若无人地在白烟中扛起一袋面粉,“他要干什么?!”旁人喊,遂见他蹭蹭两下爬到仓库屋顶的小窗边,二话不说就将面粉往里头撒。   “喂!你要干什么!”众人惊惧地冲他质问。   烟尘营造的特效感中,王兆回头往下望,竟有着背水一战的可笑的悲壮,他对上王一错愕的眼神,冲他无言地眨眨眼,便向众人扯开一个灿烂的笑,一扬手屏退众人,像领导人宣布国家大事般慷慨高声道:   “同志们,撤退吧,我要炸房子了。”   人群鸦雀无声,继而四散奔逃,打火机坠入烟尘,小仓库轰然起爆。气浪呼啸着削过头顶,王一瞪眼向上望,只见单手吊在居民楼房檐的王兆在一片冲天火光里哈哈大笑,像个凯旋的英雄般,笑得前所未有地畅快淋漓。   烈焰红光映在视网膜上,烙铁一样烫在回忆中。那一幕永生难忘。   狗自然被炸得灰飞烟灭,它失踪的事因此不了了之。王一逃过一劫,可王兆的行径震惊全城,三天后被学校开除。   学校、家长和当地派出所对其三堂会审时,王兆翘着二郎腿笑,眼扫视时不经意地掠过站在一旁的王一,只停留短短刹那又移开:“反正我身上的事,多一件不多。”   杨一从来没有对他说过,你是个彻头彻尾的傻逼。   但那瞬间,见你纵身一跃的身姿,我是那样从心底里羡慕你有这份勇气。   羡慕他干什么都如此干脆,做对的事也干脆,做错的事也干脆,做自以为对的事也干脆;干脆地当个怪胎,干脆地说爱,干脆地奔赴死亡。想做什么就立刻执行,就要打得旁人措手不及。   回想在一起的前十五年,他们其实一直相互依赖着,不以“关爱”和“陪伴”为媒介,却是剑走偏锋地以某种超越常人认知的方式,处处浸润着神经质、邪气、暴力和破坏。你是我的光,我随你的影。如今岁月莫可回头,杨一细数与他在一起的每一个片段,蓦然发现他铁石心肠深处也有一方柔软。   如果那也算问题的答案。   此刻火一般的天空下,杨一附在他耳边,很轻很轻地对他说:“我不信死后那一套,所以去不了奈何桥,你要是想听,我现在就回答你吧。”   风停,海卷上一丛雪白的浪花,潮起,又哗啦啦笑着散去。   杨一的心口多了一枚刺青,在相同的位置,用相同的阿拉伯字体,写了同样的一个你。   底数是10,指数是16。十的十六次方。   兆分之一,你是兆,我是一。   作者有话要说:   《抗生》下篇围绕夏京和苗渺展开,将在未来几天开始发表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 ★★书本网论坛★★.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